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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7月11日電 教育部部長周濟和香港特區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7月11日在北京簽署了《內地與香港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 協議中明確,內地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學習;內地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香港高 校的博士學位。 同樣,香港高校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內地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學習;香港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內地高校的博士學位。 據悉,內地與香港的高等學校在課程學分認可領域開展合作也在協議中得到了鼓勵和支持,這將有力推動內地高等學校與香港地區高校利用各自優勢,培養符合內地與香港需求的人才。
協議中明確,內地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香港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學習;內地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香港高
同樣,香港高校學士學位獲得者可以到內地高校攻讀研究生學位和進行職業學習;香港碩士學位獲得者可以直接攻讀內地高校的博士學位。
據悉,內地與香港的高等學校在課程學分認可領域開展合作也在協議中得到了鼓勵和支持,這將有力推動內地高等學校與香港地區高校利用各自優勢,培養符合內地與香港需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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