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教育領域職務犯罪頻發的情況,上海檢察機關今天表示,加強教育領域的監督制約機制,尤其是對“一把手”的監督制約。
近期上海長寧檢察院在6所院校查獲了9起職務犯罪案件,其中涉及校(院)長的占33.3%;科、處長犯罪案件占44.4%,大多集中在手握重權,如基建、財務、人事等是其重點把持的部門
。
教育領域的職務犯罪案件屢屢發生,一些身居要職的教育領域官員紛紛落馬。對此,專家認為,過度集中的絕對權力加速公權私化,是一個主要原因。隨著政府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加上教育部門的收費多元化和不確定性,在客觀上為腐敗的滋生創造了物質條件。在許多校園工程項目上,招投標流于形式,資金的動用和管理存在著許多弊端和漏洞,權錢交易就有了可乘之機。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校長負責制”,賦予了校長在人、財、物等方面相當大的權力,也為教育腐敗創造了客觀條件。
針對上述情況,上海檢察機關表示,要用制度規范和約束人的行為,不斷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尤其是對“一把手”的監督制約。基建工程等重大項目,要堅決落實招投標制度,嚴格執行招投標程序,切實行使監理職責,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廉政協議。同時,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的廉政考核評估體系,多視角、全方位公開透明地綜合考察領導干部。建立貫徹落實重大決策的責任制,并積極主動地接受領導監督、群眾監督、財務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等。(于桂華
黃崢 龔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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