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
考核地方政府,除了GDP還能有什么?最近,一套政府績效評估體系悄然浮出水面。今后幾年里,會根據一套體系的指標對一些地方城
市像大學排行榜一樣來排個隊嗎?
《中國政府績效評估研究》課題組組長桑助來說:“這是我們的希望。”據透露,他們設計的這套評估體系,將用33個指標來評估政府的績效。
據介紹,這原是國家人事部的課題,由人事部下屬的人事科學研究院牽頭完成,參與的人除了學者,還有地方政府。
桑助來說:“目前,這一指標體系已經升格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下一步,我們會在一些地方實踐。”
不要以為忙忙碌碌的政府就是好政府
桑助來說:“不要以為忙忙碌碌的政府就是好政府,你做的可能不是老百姓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他說,很多政府部門抱怨,他們很忙,每年要出臺各種文件、管理辦法、規章制度等,政府職員也敬業、努力,但是公民并不認可。其實政府的職能不是管制,而是服務,應該用公眾是否滿意來評價政府工作的績效。
評估政府,不是看它投入多少資源、做了多少工作,而是要考核它所做的工作在多大程度上滿足了社會、企業、公眾的需求。
桑助來說,“滿意原則”應作為政府績效評估的最終制度,包含下面內容:經濟性評估是要求政府要樹立成本意識,節約開支,少花錢多辦事;效率測定的是政府的投入產出比;效益評估關注的是組織工作的質和社會最終結果,效益最終要體現在人民滿意和社會經濟發展上;公平關心的問題是,接受服務的團體或個人是否得到公平的待遇,需要特別照顧的弱勢群體是否得到更多的服務。
為什么要選擇33個指標考核政府
桑助來說,目前不少城市政府都設計過政府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內容包括年度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履行職責情況、廉政建設情況、工作效率情況。
但在專家看來,這些考核體系存在諸多不足。首先,很多城市政府把GDP、招商引資的標準列為重頭,但隨著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機構改革的推進,直接反映經濟增長的指標將不適宜衡量政府績效。
另外,臨時性的任務指標多,比如“三亂治理”等。這類指標不利于同類、同級政府部門間的比較。
再有,需內部評估的指標太多,比如,上級交辦的事項、內部法規制度的遵守執行等。專家認為,這些指標屬于內部管理,開放性不夠,不利于公眾監督和民間評估。
桑助來說,《中國政府績效評估研究》的指標體系由職能指標、影響指標和潛力指標3大類、33項指標組成(見圖表)。
專家認為,職能指標是評估體系的主體,這些是政府應該解決的基本問題,如果出了問題,政府部門要直接負責。如果整個評估體系按100分算的話,職能指標至少占60分,影響指標和潛力指標各占20分。
影響指標是用來測量政府管理活動對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成效、影響和貢獻的。潛力指標反映的是政府內部的管理水平。
學者還建議設立公民評議委員會,由市民等對政府進行制度化的評估。
評估前先明確哪些是政府該做的
桑助來說,如果要搞政府績效評估,首先要明確哪些事情是政府該做的。
目前不少地方政府和政府部門的中心工作,并不一定屬于政府的份內職責。比如,不少地方把強制性推廣某種經濟作物列為政府中心工作,嚴格績效考評,甚至采用一票否決。結果是,所有政府部門的績效考評中,推廣種植某種經濟作物就成為一個重要指標。
“這顯然是政府的越位。”桑助來說,如果在政府角色越位的基礎上進行績效評估,不僅把評估政府的本意曲解了,而且會妨礙政府轉變職能。
桑助來說:“這個結果要科學地使用,千萬不能搞成‘榮譽或現丑’的排行榜。”要避免兩個極端:一是將績效評估結果束之高閣,與干部任用、內部激勵和資源配置完全脫節;二是在績效評估結果的利用上急功近利,不分場合地推行一票否決。
國際公共管理實踐的經驗認為,把獎懲作為績效評估結果利用的惟一形式,甚至簡單地搞排行榜,往往會導致相關人員對績效評估的抵觸情緒,加劇弄虛作假和“玩數字游戲”的行為。
記者 劉世昕
責任編輯: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