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已經明確表示在今年年內將以國務院條例的形式推出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目前商務部已經完成了條例初稿的起草,已經遞交國務院法制辦。”中國商業地產聯盟秘書長王永平日前在北京透露。
據悉,這個條例對聽證制度、聽證范圍做了明確的要求:各個地方城市一萬平米以下的商業項目由各地商業主管
部門牽頭進行聽證,當地的建設規劃部門、工商部門、計委、行業組織、社區居民等都要參與,而一萬平米以上的大型項目可能要由商務部組織聽證,開發商只有拿到通過聽證的有關文件之后,才能進行開發。
王永平認為,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的出臺將對今后的商業地產開發產生深遠的影響。從原來的國家商業部到國家內貿部內貿局再到國家經貿委到商務部,主管部門幾經變遷,人員也進進出出,但是商業網點規劃工作一直在進行。王永平說,商業網點規劃實際上主要是兩方面內容,一個是城市的商業網點規劃要納入整個城市的總體規劃中去,要成為有法律效力的城市規劃的一部分;第二是對大型的商業設施項目要實行聽證制度,不是誰有錢有地就可以建,想建多大就建多大,這是網點規劃條例的核心。這項工作商業主管部門推動了十年沒有推動起來,現在有結果了。
“這是行政立法,它具有法律效力。以后開發商業地產的時候,就要研究整個城市的商業規劃,研究區域的商業規劃。如果不符合規劃,那項目可能就得下馬。即使開發商拿到最便宜的地也只能建設別的物業。此外,開發商還要考慮項目能不能通過聽證,需要研究在同一區域內有哪些商戶在申請經營,實現量身定做、定量開發,而不是重復建完之后再去招商的傳統”。
進行聽證的做法是不是市場化的行為?符不符合市場經濟的要求呢?很多開發商不理解,認為行政許可法都頒布了,怎么還搞這套?王永平解釋說,這也是這個條例遲遲不能出臺的原因之一。
他說,過去在商業地產開發的問題上存在著很多認識上的誤區,這些誤區一方面跟我們長期以來重生產輕流通的觀念有關,認為工廠是制造價值創造價值,而商業只是參加了一個國民經濟再分配的環節,是從一個口袋拿到另一個口袋,對商業怎么建,是否現代化,是否科學,管理部門也不太重視。第二方面沒有對商業的屬性進行正確的了解。商業設施有很強的公共屬性,城市里面建一個大商場,它對周邊城市生態帶來的影響是多樣性的,第一個首先可能體現為交通,建大商場、購物中心一建就堵,一個路口就影響了一個城市的交通通暢,而城市因為交通造成的損失難以估量。另外商業設施是大量集聚人口的地方,會帶來很多安全隱患。還涉及到噪音污染問題,影響生活環境。所以要建一個商業設施需要做綜合的評估。
王永平同時用國外的事例來闡釋出臺和貫徹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條例的必要性。他介紹說,在發達國家,舉行聽證是一個通行的做法。國外對商業開發經營也采取了很多調控措施,法國甚至幾百平方米以上的商業設施開業就要實行聽證,世界最大的商業公司沃爾瑪在美國很多州由于申請被駁回而開不了店,申請要經過議會討論,審批的時候很長。在日本有選址法,也不讓輕易開店。在德國、韓國,商業設施的營業時間甚至都是受到限制的,到漢城去都可以看到,像樂天百貨這些大公司,在周末的時候必須關門,政府強制性要停止營業。
實行聽證另外一個作用就是說要保護中小商業企業。從國際經驗來看,解決就業的主體還是中小企業,都開大店,把中小企業擠垮了,政府無法解決就業問題。所以搞聽證是具有合理性的一種國際慣例,同時也是為了保護開發商的利益,商業網點過于扎堆,惡性競爭,最后對開發商來講也沒有好處。
特約編輯:鐘善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