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外交部獲悉,32名中國公民持旅游簽證赴馬來西亞時,因攜帶了大量商品被集體遣返。
此前有媒體報道,8月7日,高崎邊檢站在吉隆坡至廈門的航班上接收了43名遣返人員。這些遣返人員中,除兩名是男性外,其余41人均為女性。報道稱,這是馬來西亞對中國女青年赴馬旅游設限后首次采取的大規模拒絕中國
女性入境行為。
不過,記者昨天向外交部領事司求證時了解到,8月7日,確有32名于8月4日持旅游簽證出境赴馬來西亞的我國公民被遣返回國,但原因是因為他們攜帶了大量的小商品、家電和工藝品等,超出了個人正常使用需要,違反了馬來西亞的相關法律。
據介紹,根據有關國家法律,外國人如濫用簽證將被懲處。去年,就曾有我國公民持旅游簽證赴東南亞等地從事非法零售活動而被遣返。“出國旅游應遵守當地法律,不要從事非法零售等與簽證身份不符的活動,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針對近期中國公民持旅游簽證赴馬時,數次發生被馬移民局拒絕入境事件,本周,外交部領事司再次提醒中國公民注意:一、持旅游簽證赴馬者在當地出售商品是違法行為。根據馬方規定,商品會被沒收,人員將受到處罰并被遣送回國。二、馬方要求外國人赴馬旅游需攜帶相當于500美元的現金,否則將有可能被懷疑從事非法工作而遭到扣查和遣返。三、在國外遇困難時,請及時與駐當地的中國大使館或總領館聯系,以取得他們的協助。(作者:袁祖君)
責任編輯: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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