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本報樓宇熱線刊登了《“海景房”為啥看不到海》一文,引起了許多讀者的關注。隨后又有多位讀者致電本報樓宇熱線(2882315、2075047),對開發商的做法表示異議。 購買了那套看不到海的“海景房”業主周先生向本報樓宇熱線反映,文章刊出后,他再次聯系開發商——
青島瑞港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港置業),得到的答復仍是“需要等待公司決定”。8月9日,瑞港置業有關負責人答復說,公司決定將向他給予補償,至于補償的具體額度,該負責人仍未做明確承諾。對此,周先生稱,瑞港置業稱其將向業主做出補償,卻又一直沒有給出明確的補償標準。對此,他不能不對瑞港置業的誠意表示懷疑。 特意挑選看海房
而家住市南區的陳先生向本報樓宇熱線反映,他也在瑞港度假村購買一處所謂的“海景房”,結果遭遇了與周先生同樣的難題。
去年6月,陳先生準備在膠南市購買一處住宅,同年8月,他來到瑞港度假村,當時該小區10號樓主體已經完工,從售樓書上可以得知,他挑選的房子可以看海,一是從房屋左側看海(與周先生同樣的看海視角);二是從房屋右側看,可以從小區中心道路的視角看到大海。陳先生稱,從兩處視角可以看海,當時已經得到林姓售樓人員的認同,之后他才與瑞港置業簽訂了購房合同,現在“海景房”卻看不到海了。
兩個角度看不到海
今年7月初,陳先生接到交房通知,隨后便辦理接房手續。領取房屋鑰匙后,他才發現,向左側看海的角度,已被所謂的換熱站擋住;向右通過小區中心道路看海的視角,也已被小區其他建筑擋個嚴實,已不再是他中意的海景房了。
陳先生稱,拿到房屋鑰匙后,由于工作非常忙,所以一直未與瑞港置業交涉房屋無法看海的賠償問題,直到本報刊登了相關文章后,他才發現還有“同病相憐”的人。對于房屋無法看海的問題,他要求瑞港置業給出明確說法,并承擔賠償責任。本報記者
律師觀點應該適度補償
山東北極之星律師事務所趙德基律師認為,陳先生原來選定的海景房直至目前變成無法看海的房子,價值上應該存在很大差別。通常情況下,房子是否能看海,房價是有區別的。而在陳先生不選擇退房的情況下,開發商有責任為此向他做出適度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