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寧化路的王女士向本報樓宇熱線(2882315、2075047)反映,她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卻被開發商要求附帶購買儲藏室。對此,她非常不解。 王女士在李滄區挑選了一套經濟適用房,用多年的積蓄交納了購房首付款,隨后便辦理了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前不久,開發商通知
她辦理入住手續時,同時要求她選購一處儲藏室。王女士不打算購買儲藏室,然而這一要求卻遭到了開發商的拒絕。 隨后,王女士再次與開發商進行交涉。首先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合同中沒有約定業主必須購買一處儲藏室。其次她多年的積蓄已全部支付了購房首付款,王女士再無力購買這處儲藏室。目前,雙方仍為此僵持不下。 對此,記者聯系了房地產主管部門。有關人士指出,有關法規對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有關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但對閣樓及儲藏室的規定非常少,因此在處理王女士是否應當購買儲藏室的問題上,無明確的法律依據。但是開發商不得強制要求購房者購買儲藏室,因此,王女士有權拒絕開發商附帶銷售儲藏室的要求。楊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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