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0日電
經中國國務院批準,8月15日,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外交部部長李肇星聯合簽署第74號令,正式發布施行《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
今天(20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公安部、外交部相關官員介紹《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等方面的情況,并回答記者
問。
公安部部長助理、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郝赤勇說,《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發布施行,是中國政府適應全球化的形勢,規范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的一項重大措施。
郝赤勇說,《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共有29條,分別對外國人申請在中國永久居留的資格條件、審批程序,《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法律效率方面都做了明確的規定,這是一部關于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制度比較全面、系統的規章,為中國“綠卡”的審批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他解釋說,永久居留資格是一國政府根據本國的法律規定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在本國居留而不受期限限制的一種資格。外國人在居留國享受永久居留資格,取得的合法的身份證件,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綠卡”,按照《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中國政府給予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人審批發放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是完全符合國際慣例和中國的實際情況的。
郝赤勇表示,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一步發展,隨著中國改革開放進一步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與完善,中國迫切需要外籍高層次人才來中國投資經商,從事科技文化事業。同時,一些外國籍高級人才也迫切要求在中國永久居留,從事他們所熱愛的事業,享受他們所喜愛的居住環境。
為了適應這一需要,在此前中國政府相繼出臺了一批與外國人出入境和長期居留有關的法律規定。早在1985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對外國人永久居留問題做了規定,到目前為止已經批準了3000多名外國人在中國定居,即永久居留。
郝赤勇介紹說,盡管中國法律對外國人永久居留的問題有原則性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審批管理方面也有一些積極的實踐,但從總體上看,審批管理工作還不夠規范,條件規定得還不夠具體,包括證件的樣式也都亟待改進。為了進一步規范這項工作,有關部門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在外國人永久居留審批工作上做了大量的探索,為建立中國的“綠卡”制度積累了一些成功的經驗。
這位官員表示,中國是一個具有幾千年文明歷史的禮儀之邦,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將一如既往的、真誠地歡迎廣大外籍人士來中國投資、經商、從事文化科教事業,從事學術交流活動,公安機關將根據現在的規定為來華和來華外籍人士的意愿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責任編輯: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