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在中國日益成為全球家電、電子信息產品出口大國的同時,貿易壁壘和糾紛也紛至沓來。先是DVD的專利風波,然后是美國對中國彩電等強行征收反傾銷稅。8月13日,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出臺,該法要求生產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負責回收、處理進入歐盟市場的廢棄電器和電子產品。這對于利潤本就較低的中國企業
意味著什么?作為家電出口大省,山東企業如何看待,如何應對?
中國企業面臨又一壁壘
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是依據2002年歐盟出臺的《關于報廢電子電器設備指令》(WEEE)和《關于在電子電器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ROHS)而來。8月13日,包括新入盟15國在內的歐盟各成員國共同完成了這一立法工作,并確定2005年8月13日正式實施。
記者了解到,該法要求生產商(包括進口商和經銷商)在2005年8月13日以后,負責回收、處理進入歐盟市場的廢棄電器和電子產品,并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場的電器和電子產品上加貼回收標識;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歐盟市場的電器和電子產品不得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和多溴聯苯醚等6種有害物質。
該法涉及的產品包括10大類、近20萬種,如大型家用電器類、小型家用電器類、IT和通信設備類、照明設備類……幾乎涵蓋了所有電子信息產品。
山東是中國的家電出口大省。今年1—7月,我省共出口電器及電子產品17.6億美元,同比增長48.6%。其中,出口至歐盟的電器及電子產品共3.75億美元,同比增長約60%。省外經貿廳貿易發展處處長呂偉告訴記者,基于“兩指令”的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實質是非常典型的“綠色環保壁壘”。一年后,隨著該法的正式實施,中國企業向歐盟出口電子信息產品時必須交納一筆電子垃圾回收費用,從而使我國產品降低競爭力。
選用新型環保材料并非易事
“與前不久美國對中國彩電等強行征收反傾銷稅相比,歐盟出臺該法更加隱蔽,影響也將更為深刻和長遠。”省外經貿廳科技處處長鄭少平說。
征收電子垃圾回收費用將依照歐洲人力成本計算,不會是個小數。這對于本來利潤相對較低的中國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從山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檢驗報告上可以看到,歐盟將來限制使用的鉛、汞等6種有毒有害物質,在目前中國制造的電子信息產品中,并不能完全杜絕。而中國企業要在2006年7月1日之前全部采用符合歐盟標準的新型環保材料,顯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電子信息產品中的顯示器、顯像管和印制電路板里一般都含有以硅酸鹽形式存在的鉛元素,電路板上的焊料為鉛錫合金,半導體、電池中則含有鎳、鋰、鎘等。”山東大學環科院崔兆杰教授說。
影響還不僅止于此。由于目前國內現有的生產線并不能滿足歐盟更高的環保要求,因此要從發達國家或地區再次購進生產線,進行升級換代,最終利益仍被發達國家所獲取。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歐盟從環保角度出臺的這一貿易壁壘,十分高明。正因為如此,日本、美國等發達國家現在也紛紛效仿歐盟。
重新劃分市場的機遇
為期一年的過渡期,將是中國企業尋找對策的寶貴時間。相關企業也正在全力備戰。
青島海信集團市場推進部申貴平告訴記者,歐盟市場得之不易,企業準備積極應對。今年初,海信開始逐漸縮小了CRT顯像管類彩電對歐盟的出口,改為出口污染較小的等離子電視和液晶電視,目前后者已約占90%的份額。同時,該公司正在尋找替代原材料,初步預計選用符合歐盟要求的原料后,成本將提高10%。
申貴平還表示,對于國內產業界而言,應該向能耗低、附加值高的方向發展,不應再打價格戰,否則導致利潤太低,根本沒能力回收電子垃圾。
而且,就在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出臺的前一天,巴塞爾公約亞太區域中心和青島環保局、部分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等簽署倡議,共同倡導危險廢物和電子電器廢物的環境無害化處理。記者從海爾集團獲悉,海爾目前已與清華大學在青島共同研發廢舊家電綜合利用技術,并提出建立60萬臺套/年規模的廢舊家電回收利用中心示范項目。
青島市外經貿局局長吳鐵軍 說,應該看到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不是僅僅針對中國,而是針對全球整個行業。雖然中國企業出口量可能在短期內會有所下降,但從長遠來看,將有利于中國產品在歐盟市場的整合和重新劃分,比如歐盟的電視機市場每年有3000萬臺的容量,現在主要被日、韓、中三個國家占據,如果中國電視機能率先達標的話,可因此獲得新的貿易機會。
政府正加緊出臺應對辦法
今年初國家信息產業部已開始制訂《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施行。被業內專家看做中國政府積極應對歐盟《電子垃圾處理法》的最主要動作。
記者從省信息產業廳獲悉,《辦法》中要求的不得在電子信息產品中含有的6種有害物質,基本與歐盟一致,其規定的最后期限也同樣是2006年7月1日。《辦法》的文件通知上明確列出了這樣的字眼:“頒布實施這一辦法主要是為了加強電子信息產品市場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從源頭上減少電子信息產品廢棄后對環境的污染,積極應對歐盟相關法令,擴大電子信息產品出口。”
(王爽)
責任編輯:趙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