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新助學貸款政策將于今年秋季實施,根據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的《關于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保證高校貧困新生順利入學的通知》要求,實行借款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全部自付的辦法,借款學生畢業后開始計付利息。此外,還貸年限延長到6年,大大減輕了貸款申請學生
的還貸壓力。
新助學貸款政策改變目前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的做法,實行借款學生畢業后視就業情況,在1至2年后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的做法;學生貸款還本付息可以采取多種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次提前還貸,提前還貸的,經辦銀行要按貸款實際期限計算利息,不得加收除應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對畢業后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學生,經批準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具體辦法將結合學生就業政策另行制訂。
新的國家助學貸款一改過去由國家指定商業銀行的做法,改為采取招投標方式確定開展助學貸款的商業銀行。
據了解,國家金融管理部門現正加快全國個人資信征詢系統建設,健全銀行風險防范機制,在經辦銀行建立有效的還貸監測系統,對沒有按照協議約定的期限、數額歸還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辦銀行將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并將其違約行為載入金融機構征信系統,金融機構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
影響:新政策將為更多的貧困學生緩解燃眉之急,消除后顧之憂,使貧困學生在學習上更投入。同時,全國個人資信征詢系統建立健全,也將把貸款同個人信用聯系起來,防止在大學生中出現貸而不還的“老賴”。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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