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有害食品不再一罰了之:浙江起訴不法商販
新華社杭州9月5日專電(傅丕毅、范躍紅)經過檢察機關的立案監督,兩年前因在鴨舌中加入嚴重超標亞硝酸鹽而被行政處罰的不法商販王高義,日前被浙江省樂清市檢察院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
害食品罪依法被提起公訴。
據記者了解,這是浙江檢察機關對系列“毒食案”實施立案監督以來,最先被起訴的一起案件。今年5月以來,浙江檢察機關加大了對“毒食案”的監督力度。迄今為止,已立案監督11件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案。
自今年5月以來,浙江省檢察機關集中開展了以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為目的的立案監督專項行動。檢察機關主動出擊,到工商、衛生、食品監督等部門了解行政執法情況,從中發現了一批該移送公安而不移送、公安該立案而未立案及“以罰代刑”的案件線索,及時進行了立案監督。
浙江省檢察機關在從行政執法案件中發現立案監督案線索的同時,還注意通過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捕捉制售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食品犯罪案件線索,及時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據檢察機關介紹,浙江省已立案監督的11件“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有近一半線索是通過新聞媒體發現的。
特約編輯:LU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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