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買了一個暖水瓶,使用時發生爆炸,臉部被炸傷。她找商店索賠,但店方強調自己是銷售者,不承擔責任,應找廠家。但王女士無法與該廠取得聯系,只得投訴到消協。 青島市嶗山消協的處理結果是:店老板賠償了王女士的醫療費、誤工費和購買暖水瓶的兩倍價款。消協提醒消
費者,當你的消費權益受到損害時,賠償責任不只是生產者的事。還有,當你與經營者發生消費權益爭議時,應使用正確的救濟途徑。 根據消法的規定,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的救濟途徑是:1、與經營者協商和解;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4、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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