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9月10日訊(記者 楊飛越 實習生 李若菊)今天上午9時,備受市民關注的濟南供熱價格聽證會在濟南彩虹大酒店舉行。 本次聽證會共邀請聽證代表40名,每名代表發言限定7分鐘。聽證會沒有設立質詢程序,共延續整整一天的時間,居民代表提出質疑提價方案的四個理由。
成本分攤是筆糊
涂賬
居民代表李金星(山東省海揚律師事務所主任)指出,5個供熱企業中有3個是熱電聯產,熱電聯產企業在核算熱、電成本時僅依據熱電銷售收入確定成本分攤比例是不科學的,應參照常規55:45的比例確定,否則不能真實反映熱電產品的真實成本。以北郊熱電廠為例,供電成本分攤比例每上升一個百分點,供熱成本就相應減少145元。2003年明湖、北郊、南郊三個電廠的熱電分攤比例分別為54:46;65:35;80:20,這是不合理的。 濟南北郊熱電廠廠長崔鵬偉在隨后的發言中對此做出解釋:熱電比是指供熱和發電所消耗熱量比,不是銷售收入比,至于三個電廠出現銷售比和熱電比雷同,純屬偶然。但是,與成本核算密切相關的熱量比例究竟是多少,企業未予以公開。
還貸不應百姓買單
居民代表李金星在發言中提出,根據濟南市規定,設計和敷設供熱管網,資金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籌集。濟南市熱電總公司在供熱價格調整方案中所提2004年還需貸款56388.23萬元進行管道建設,且需支付該項利息4018.36萬元,不應由熱用戶承擔。 經營者代表北郊熱電廠廠長崔鵬偉說,不僅企業還貸如此,增值稅的返還也是如此。根據國家政策該怎么做是一回事,執行環境如何又是另一回事,作為供熱企業,他同樣也希望政府能加大對國家政策的實施力度。
虧損計算不準確
| 居民代表李金星在發言中指出,五企業近三年資產、負債、權益顯示,僅2003年,五企業的所有者權益就增加205670718.83元,該增加數主要是供熱企業收取的供熱入網費。根據規定,上述金額應當作為企業收入確認,而不應當作為所有者權益處理。另外,從2003年起國家就暫免征居民采暖收入增值稅,該部分增值稅企業已經繳納近1000萬元,應當返還。由此看來,企業實際并不虧損而是盈利,具體盈利數額需重新核定。 對此,濟南市熱電總公司黨委書記、總經理李玉明做出答復,每年財政局、審計局、稅務局甚至包括國家審計署駐濟南特派員辦事處,都要對該企業做財務審計,相信不該列入企業收入的一定列入不了,該列入的也逃脫不了,濟南市熱電總公司作為一個國有企業,無論企業盈利還是虧損,這都是國家資產,他個人和整個公司沒有做假賬的必要。
環保投入不應漲
居民代表李金星在發言中指出,根據濟南市熱電公司價格調整方案,2004年該公司環保投入將達1842.54萬元。按照55:45熱電成本分攤比例,供熱只應當分攤1013.40萬元。按照15年平均折舊計算,該環保投入僅使2004年供熱成本較2003年增加84.45萬元;2004年企業煤炭價格是按照“含硫量小于0.65%的優質煤”高價測算,如果煤價越高環保投入不降反升,那購買高價煤的必要性體現在哪里? 有代表在發言中提出推算結果,2004年比2003年供熱成本實際多支出應為1200萬—1700萬元左右(水價上漲按500萬元考慮)。2003年企業的盈利數額基本可以抵消該塊成本的增加。
編輯 孫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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