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下午,姚明從浦東機場飛離上海,前往美國。走的時候,他帶著家人、女友,還帶著剛剛簽下的560萬美元續約一年的合同,他的心里有說不出的踏實。
中鋒排名進前十
NBA給人的感覺是球員收入動輒就是上千萬,可謂是大款球星如林,其實這些人在NBA中只是極少數,連總人數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NBA球員平均工資在1999年勞資糾紛前為263萬美元,到了2000年便上漲到317萬。近幾年球員的工資水平穩中有升,但上漲幅度很小,肯定不會超過350萬美元。據統計,現在在NBA大約有近一半的人收入在200萬美元以下。這樣看來,姚明的560萬美元高過平均數兩百多萬美元,在NBA中也算是達到了小康水平。
中鋒收入在NBA一直都是最高的。2000年的一組數據反映,中鋒當時的平均年薪達到了360萬美元,其中先發中鋒平均薪水達700萬美元。在當年的年薪收入前十名中就有奧尼爾、莫寧、尤因、奧拉朱旺、穆托姆博和杰森.威廉姆斯6名中鋒;大前鋒收入居次席,平均年薪達到339萬美元,先發大前鋒平均年薪為550萬美元;小前鋒平均年薪為324萬美元;得分后衛只有276萬美元,組織后衛最低,僅274萬美元。
打開2003~04賽季中鋒球員的工資單,在近70人的名單中,姚明414.756萬美元的年薪收入只排在第21位。盡管現在NBA中的大個中鋒極度缺乏,如果歷數一下高收入的前十名,你會發現很多不熟悉的名字,但既使這樣,姚明的收入還沒有進入前20位。可見姚明上賽季的收入在中鋒中還處于一個比較低的位置,根據姚明去年的表現以及對火箭隊的貢獻來看,414萬的工資是有些低。
像姚明這樣的高能低薪者在NBA中也不乏其人,美國《體育畫報》專欄作家麥克.凱恩曾撰文歸納總結了上賽季的三類人:一、高薪高能者,代表人物是森林狼隊的加內特和湖人隊的奧尼爾,他們的年薪分別是2800萬美元和2650萬美元;二、高薪低能者,代表人物是公牛的戴維斯和開拓者隊的拉特利夫,他們的年薪分別是1200萬美元和1000萬美元;三、低薪高能者,代表人物是開拓者隊的中鋒蘭多夫和爵士隊的基里連科,他們的年薪分別是120萬美元和100萬美元。姚明雖然也屬低薪高能者系列,但相對于俄羅斯人基里連科100萬的收入來講,已不算是低薪了。
姚明在2005~06賽季的收入將是560萬美元,如果把這個數字放在2003~04賽季中鋒收入排行榜中,姚明正好排在第10位,剛剛擠進中鋒收入的前十名。
新人中的大款
姚明的收入盡管無法和那些中生代的大牌球員比,但是在年輕球員中絕對不算低,尤其是和姚明一樣在NBA中效力不超過4年的年輕球員中,姚明560萬美元的收入已算的上是頂級收入。
姚明的收入在與他同年進入NBA的“同學”中是最高的。由于姚明在2002年是以新秀狀元的身份進入的NBA,根據NBA對新秀的工資合同規定,他們的收入是隨著選秀排位的降低而降低的,姚明當年以3年1040萬美元高居新秀收入榜的首位。
姚明的收入在“年級”低于他的“同學”中也是最高的。所謂“年級”比他低是指進入NBA的時間比姚明晚,像2003年和2004年進入NBA的新秀們都算是姚明的師弟。根據NBA與新秀的工資合同規定,每名球員前3年的收入是遞增的,而并不是每年都一樣。比如一名新秀的3年合同額是1200萬,他每年的收入并不是400萬,而也許是350萬、400萬和450萬。這樣以來,姚明和他后2年的狀元詹姆斯和霍華德比都要高,他們的收入分別是401萬美元和300多萬美元。
大腕兒的第4年
由于NBA球員在剛進NBA的前3年,在工資上受新秀工資額的限制,所以最高也不過400多萬美元。真正的大額合同一般都是從結束了新秀合同后的第4年開始,如果像姚明這樣實施了“3+1”續約后,大額合同便從第5年開始。
現在在NBA年收入最高的加內特,在加入森林狼隊的第4年與球隊簽定了6年1.26億美元的天價合同,這不僅是森林狼隊,在NBA歷史上,這也是一份空前的合同。現在加內特2800萬的年薪收入盡管和喬丹在1997~98賽季3314萬美元的NBA最高工資紀錄還有一定差距,但現在在NBA已經是第一高薪了。
“大鯊魚”奧尼爾在1992年以狀元秀的身份加盟了魔術隊,1996年,被“湖人教父”杰里.韋斯特看中后,以7年1.2億美元(后來追加為10年2.085億美元)的合同簽入湖人。
1996年的新秀狀元布蘭德也是如此,他在第4年與快船隊簽定了5年8217萬美元的合同后,年薪收入一下由上一年的489萬美元增加到1096萬美元。
合同7年過億
姚明現在正逐漸成長為一名超級中鋒,在美國廣播有線新聞網排出的新賽季十大中鋒里,姚明僅次于奧尼爾排在了第2位。像姚明這樣身材高大,而且有著很高的籃球天賦的中鋒在NBA有著不可估量的發展前景。在與火箭隊的合同結束后,無論去往哪支球隊肯定將獲得一份價值很高的長期合同。
從現在的情況看,姚明繼續呆在火箭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為在姚明2002年與火箭隊所簽的“3+1”合同中明確說明,火箭隊只要行使了“+1”的權利,還能優先與姚明簽下2006~07賽季的合同,而且這是帶有強制性的,即使姚明想離開休斯敦,火箭隊也可以把他留下。
更重要的是,火箭隊現在已經確立了以姚明為核心的建隊方針,今年剛剛把麥克格雷迪招入隊中,在外線與姚明形成呼應。相信在火箭成績還不錯的基礎上,姚明與火箭再度牽手的可能性非常大。
根據姚明目前的實力以及巨大的發展潛力,2006年得到一份價值過億的天價合同不算奢望,那時的姚明每年光工資一項進賬就得一千多萬美元。
金錢對姚明的意義
無論是將來高額的工資收入,還是數不勝數的廣告收入,錢對于姚明來說也許已經成為一種數字游戲。當姚明一只腳跨進NBA大門的時候,他絕對不會想到自己會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掙出連自己都不知具體數目的錢來。隨著姚明人氣的不斷攀升,他身上巨大的商業價值也逐漸顯現出來。兩年來,姚明已經簽下了蘋果電腦、嘉得樂飲料、百事可樂、銳步、麥當勞等多家全球著名品牌的廣告合同。
全球著名的《福布斯》雜志今年2月份推出了他們評出的“中國名人富豪榜”。在所有人的年收入中,姚明以1.2億人民幣遙遙領先位居首位。排在其后的有黎明(6600萬)、鞏俐(2800萬)、王菲(2800萬)、章子儀(2600萬)、孫楠(2400萬)。
當財富以幾何數字倍增時,姚明對待金錢的態度非常坦然,用他自己的話說,“金錢的數目對你來說就是一種成就感,就像在球場上的技術統計一樣。”
也許,真的就像姚明所說,幾年后無論他的金錢數目,還是技術統計數字都越積越多,那時的他也就更加有成就感。李景方
編輯 張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