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7時許,山東省莒縣第一實驗小學發(fā)生殺人事件,一男子手持菜刀,在教學樓四樓內(nèi)追砍上課的小學生,并劫持一名女學生,后被警方制服。有25名小學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傷害。(9月21日《新京報》)
據(jù)我所知
,這是今年發(fā)生的第四起性質(zhì)極為嚴重的校園殺人事件了。前三起分別是:2月27日早晨,因?qū)ι顮顩r不滿而蓄意殺人,暴徒馬某闖入河北辛集市蒙太梭幼兒園行兇,護士郭釵為保護幼兒園的62個孩子,只身與馬殊死搏斗,身中數(shù)十斧,最終與她年僅4歲的兒子一同被害。8月4日上午,北京北大第一醫(yī)院幼兒園臨時工徐和平揮刀對幼兒狂砍,導(dǎo)致15名幼兒和1名教師受傷,1名幼兒死亡。9月11日上午10時40分,歹徒楊國柱突然闖進蘇州市吳中區(qū)白云街13號外來民工子弟臨時托管點,揮刀對兒童狂砍,當場砍傷兒童28名。
9月不到10天的時間里,就接連發(fā)生了兩起校園殺人事件,面對如此嚴峻的校園安全形勢,我們還能坐得住嗎?孩子在校園內(nèi)的安全還有保障嗎?
9月20日《新京報》還報道了陜西省韓城市民辦新蕾學校發(fā)生集體食物中毒的事件,從16日至19日上午,先后有41名學生被送往當?shù)蒯t(yī)院搶治。
對此,我們有足夠的理由質(zhì)問當?shù)卣徒逃芾聿块T,為什么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發(fā)了一道又一道,強調(diào)校園安全的會議開了一個又一個,還會接連不斷地發(fā)生安全事件?面對如此沒有保障的校園安全措施,家長們怎能放心送孩子們進校園?
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是,在已普遍實行官員問責制的今天,面對如此多的校園傷害案,為什么就沒有一名官員引咎辭職或受到處理?
現(xiàn)在不少地方的學校,校長與上級官員簽訂了《安全責任狀》,校長成了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但我不禁要問,尤其在小學和幼兒園中,女教師占絕對多數(shù),身強力壯的男教師少,校長們有什么資源可以保護孩子們的安全?有什么力量可以抵御歹徒的襲擊?沒有獵人保護的“羊群”,又如何能抵御“狼”的攻擊?
校園安全系于校長負責是無法得到有效保障的,安全責任必須上移,必須由當?shù)亟逃块T負責人以及行政首長負起校園安全的責任。如果發(fā)生重大事故,必須啟動行政問責,該道歉的道歉,該撤職查辦的撤職查辦,這樣才能起到應(yīng)有的警戒作用,這樣才能觸動有些官員的安全神經(jīng)。 (方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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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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