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膠南市在文明城市創建中下放管理權、強化督查權、加大考核權,使城市的外部形象和內在素質得以不斷提升。 下放管理權,就是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原則,突出街道、鎮在城市管理中的主體地位,明確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讓街道和鎮主
動承擔起除市管道路以外其他所有城市管理任務。市直有關部門發揮職能作用,加強與鎮、部門之間的聯系與溝通,堅持“優勢互補、文明共建、利益共享”的原則,積極主動地搞好文明城市的管理,從而明確各方職責,避免交叉管理,消除了管理缺位和推諉扯皮現象。 為加強對各有關街道、鎮、職能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該市專門成立了城市管理工作督查小組,對全市的城市管理情況進行月度督查、不定期抽查和重點督查。督查圍繞文明城市創建、衛生城市創建、城市建設管理和市場管理等工作,分設一般指標和重點指標,內容擴大到環境衛生管理、規劃建設管理、亮化管理、綠化美化工作、社區居(村)委會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督查時還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督查結果現場打分,定期通報。 膠南市成立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全面加強文明城市管理成效的考核。城管工作綜合考核得分居末位的街道、鎮不能授予“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年內被發《督辦通知》3次以上的鎮、單位,年度考核相應目標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劉濤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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