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淄博市臨淄區辛店街道辦事處和中心學校共同舉行了“教育券”發行儀式,今后凡是具有當地戶籍的學前幼兒和家庭貧困的中小學生,都將無償獲得政府部門發放的“教育券”,以券的面值來充抵相應學費。這是山東省地方首次發行教育券。
據《齊魯晚報》報道,淄博辛店昨天所發行的“教育券”的基本運行機
制為:學前幼兒獲得政府發放的“教育券”,再交納一定的管理費,就可自由選擇經當地政府認可的幼兒園,幼兒園再憑“教育券”到政府領取教育經費;而義務教育段貧困學生憑教育券抵交相關費用,學校憑券換取等額經費。
凡是擁有辛店街道戶籍的學前幼兒,每年可享受260元的“教育券”待遇;辛店街道辦轄區內凡接受義務教育的貧困學生,每年可享受300元的“教育券”待遇;而因家庭遭受意外災害、家庭主要成員重大疾病或傷亡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每年還將另外享受200元的“教育券”待遇。“教育券”的資金籌措主要來源于三條渠道:一是學前幼兒接受部分免費教育所需經費,由街道辦財政部門籌措;二是義務教育段貧困學生所免費用,由街道辦教育、民政等部門共同籌措解決;三是鼓勵社會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以認購“教育券”的形式捐資助學,逐步建立貧困學生助學教育券基金。
據辛店中心學校的張振斌主任介紹,將政府籌集的教育經費變為“教育券”后,讓過去老百姓“看不見”的教育福利變得一目了然,一方面,有利于公眾監督政府所籌集教育經費的足額及時發放,特別是扶困費用能真正發放到貧困學生手中;另一方面,幼兒園拿到的教育券多,所得到的工資和辦公經費就越多,優勞優籌有利于調動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教育券”機制逐漸成熟后,還將探索由政府部門籌集的中小學生的生均公用經費也轉化為“教育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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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券”是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獎得主弗里德曼于20世紀50年代最先提出來的。其基本內涵是轉變公共教育經費的傳統分配方式,把原來政府對學校直接分配教育經費轉變為向每一個家庭直接發放等量的“教育券”,學生持券自由選擇學校,學校憑券到政府換取公共教育經費。我國浙江省長興縣于2001年率先實施“教育券”計劃。
編輯: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