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消費專訊 昨日,記者從青島國家稅務局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對在規定時間內生產的10個品牌的汽車開始減征30%的消費稅,減征依據是這些企業生產銷售的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達到相當于歐洲III號排放標準。
據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教授肖鵬介
紹,汽車消費稅是流轉稅的一種,是國家對汽車生產銷售企業直接征收,但應該消費者來承擔的一種稅收,即先由汽車廠家上繳國家,然后折算在汽車價格成本中,也叫價格稅,消費者按銷售價買下汽車等于間接交了消費稅。
青島駿濠車行牛經理分析,汽車減征消費稅后,相應地增加了降價空間,雖然幅度不大,但預計會略有下調。按目前售價109800元、適用消費稅為5%的飛度HG7130為例,其繳納的消費稅為5375元,減征30%消費稅后,能降低1610元。(記者
劉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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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征30%消費稅的10個汽車品牌是,一汽大眾汽車有限公司:高爾夫、奧迪及寶來系列;廣州本田汽車有限公司:飛度牌HG7130、HG7131型轎車;江西昌河鈴木汽車有限公司:昌河牌和北斗星牌系列輕型客車;華晨寶馬汽車有限公司:寶馬牌BMW7250型和BMW7301型轎車;湖南長豐汽車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獵豹牌CFA6470F、CFA6470H型輕型越野車,CFA2030C、CFA2030D型輕型越野車;廈門金龍旅行車有限公司:金旅牌系列輕型客車;一汽海南汽車有限公司:海馬牌HMc7161型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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