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布萊爾很容易地讓人聯想起“客里空”。它出自蘇聯作家柯涅楚克的名劇《前線》。蘇聯衛國戰爭時期名叫“客里空”的記者能從電話里“親眼看見”戈爾洛夫將軍淚流滿面。從此,“客里空”就成為一切寫假新聞的記者的代名詞——不過,并不是全部的假新聞都是出自記者的個人原因。
新聞業作為社會系統中
的一個子系統,必然還受到各種組織化的經濟、政治力量的制約。美國新聞史上有兩個時代的例子足以說明新聞業是如何擺脫不了此類謊言的糾纏。一是在美國開國之初的政黨報刊時期,政黨通過新聞界極盡互相誹謗之能事。托馬斯·杰斐遜這位一生極力倡導新聞自由的人就深受其害。他的政治對手所辦的報紙不僅在他競選總統時將他惡劣地攻擊為“異教徒”,甚至在他當選總統之后,還不斷地制造謊言對他的私生活進行誹謗。這一時期(1801年-1933年)也因此而被美國學者莫特稱為新聞史上的“黑暗時期”。
另一個則是19世紀末,在赫斯特的《紐約日報》和普利策的《世界報》之間的激烈競爭中發展起來的“黃色新聞”,引起了全國報紙的模仿。與通常的理解不一樣,這個時期的黃色新聞不僅包括“煽色腥”(sensation)新聞,而且也經常性地使用各種欺騙手法,如捏造訪問記和新聞報道。據明星記者詹姆斯·克里爾曼回憶,1897年,赫斯特將他從普利策的《世界報》挖過來,并派他和畫家雷明頓一起到古巴報道戰爭,他們到古巴后,發電報告訴赫斯特那里不會有戰爭,而赫斯特卻回復他們說:“請留古巴,你提供圖片,我將提供戰爭。”
新聞業以追尋事實,揭示真相為己任,向公眾傳播虛假信息不僅損害新聞業的聲譽,也影響到社會的正常運轉,并最終使其失去公眾的支持從而失去其作為社會公共機構的合法性。因此,新聞業自身和社會也在不斷地尋求避免假新聞或減輕其危害性的措施。在美國等主要西方國家,對假新聞等媒介失職行為的主要的控制方式有兩種:一是通過法律,比如對誹謗罪的認定,以保護名譽權等公民權利;二是通過行業自律,包括設立新聞評議會等行業性組織對媒介行為加以審查和處理、加強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等。
法律的制裁是強有力的,但是,出于對新聞自由的保護,法律難以做到細致入微地規范媒介的一舉一動,而新聞媒介卻對社會發生著無時不在、無孔不入的影響。這樣,后一種方式就擔當起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聞業的素質,但假新聞也不會因此而完全絕版。有著152年報史且倍享盛譽的《紐約時報》犯下了這樣的錯誤也許會給人們提個醒:追求真實對于新聞業來說并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事情。
在紀念《大公報》出版10000期的時候,胡適有一句評論:《大公報》之成為“中國最好的報紙”,不過是因為這幾年中做到了報紙的兩項最低限度的任務,一是登載確實的消息,二是發表負責的評論。
確實的消息、負責的評論——就這么簡單。
但追求它,新聞業必須毫不松懈地付出努力。(汪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