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從2004年新學年開始,廣州市各大、中、小學正式實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新《標準》從身體形態、身體機能、身體素質等方面綜合評定學生的體質健康狀況,按《標準》中的要求,學生只有體質達到良好等級,才能有資格參評“三好學生”、拿獎學金。體質健康達標也將成為學生畢業的基本條件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與舊標準最大的不同之處,是新標準把身體形態也寫入到整體體質評價的內容之中,實際上是把學生的身高、體重等身體形態也當作了評價學生優秀與否的標準之一,這顯然有欠妥之處。醫學專家指出,身高和體重等很大程度上都是受先天遺傳因素影響的,后天的主觀努力作用不大。學校按《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規定把不同年級的學生劃分成不同的組別,雖然測試標準不同,但同一級別里體質達不到良好等級的學生就無法評上“三好學生”和拿獎學金,這種將不受個人控制的因素作為評價學生優秀與否的標準之一的做法,對部分身體發育較遲的學生來說是十分不公平的。
長期以來,“三好學生”稱號和獎學金都是對品學兼優并有突出表現的學生的獎勵,它應該體現一種公平、公正的原則,而不應該存在任何的歧視。而且實行這些獎項的真正目的,是通過榮譽稱號和獎金等來刺激學生在學習和品質上能有更大的進步。如果將身高、體重等不能與學生主觀努力完全掛鉤的身體形態標準摻雜在內,那么這些獎項就變味了。
因此,新《標準》中,應該把那些帶有歧視性的、不能憑主觀努力改變的評價項目去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可以體現公平、公正原則的,并且可以憑主觀努力去爭取的評價項目,只有這樣的標準才能更好地指導學生健康成長。(馮永興)
特約編輯:張慶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