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國網訊 提起保姆,人們自然想到那些或照顧人生活起居,或幫人干家務,靠自己勞動獲得一份收入的人。昨日,記者了解到,在鞍山出現了一批另類女保姆,她們不僅負責照顧一些兒女不在身邊的老人的生活,還負責滿足老人的特殊需要,陪老人“睡覺”。
家住海城的劉老漢已過花甲之年,老伴去世多年,兒
女平時忙工作很少有時間照顧他。看著父親操勞了一輩子,兒女們想盡一切辦法要讓父親晚年幸福。于是,兒女們托人介紹,給父親雇了一位女保姆。雙方簽訂了一份特殊的協議,協議上規定,女保姆工資每月400元錢,除了正常照顧老人飲食起居外,還有重要一條就是陪老人“睡覺”,給老人以“性福”。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這種情況在海城和鞍山不是個別現象。在海城市某單位退休老人中,竟有6位老者有此類“女保姆”。這些單身老人絕大多數都在60歲以上,屬于退休后有較高收入的群體。 雇主對這些女保姆的要求是,年紀在30至40歲左右,身體狀況良好,能夠洗衣、做飯、收拾屋子、照顧老頭,同時,她們還要陪老頭“睡覺”。雇主的兒女以工資的形式一般每月付給特殊女保姆400元錢。每月,雇主的兒女還給老頭一定的零花錢,買菜、做飯等日常開銷都出自零花錢。
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許多兒女這么做的初衷是怕老人寂寞,想給老人找個伴。但是如果再婚,一旦兩人分手,可能產生財產糾紛,肥水怎能流到外人田?再有,兒女們也怕自己的父親上當受騙。另外,老年人再婚涉及的一個問題是兒女能否同繼母相處的問題。而這些“女保姆”不僅能滿足老人的生活需要,一旦老人不喜歡,還可以更換,避免了經濟糾紛,也沒有權利和義務的制約,自然“應運而生”。
那么,對于這種社會現象,相關人士又是怎么看的呢?遼寧大學文化傳播學院周福巖副教授認為,雇傭特殊女保姆是違背現代文明的做法,其可能和現代婚姻質量低下有關。這些特殊女保姆可能生活很困難,或對婚姻生活不抱希望,于是通過契約暫時出賣自己。而這些老年人兒女的做法也并不是孝順的表現,他們以交易的形式為老年人尋找性伴侶,是不會使老年人真正獲得幸福的。
編輯:林彥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