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全市醫生統一投保,醫療問題可找保險公司賠償
北京市將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醫療責任保險,全市4000多家各級醫療機構和十多萬醫務人員都要上保險。今后出了醫療糾紛,患者可以找保險公司尋求調解和賠償。
在昨天舉行的啟動大會上,市衛生局副局長鄧小虹表示,逐年增多
的醫療糾紛和日益激烈的醫患沖突,已經讓醫院不堪重負,醫生們治病也越來越保守。這促使本市在所有公立醫院中推行醫療責任險。
市衛生局副局長鄧小虹分析認為,在許多國家,醫療責任險都作為法定保險強制醫師購買,但是北京從1998年開始進行醫療責任保險試點后,由于沒有采取政府統一參保的形式,參加保險的醫院只有20家左右,醫療責任保險瀕臨夭折。可是近年來,本市醫療糾紛及賠償金額都呈上升趨勢,醫療糾紛的個案賠償金額從過去的幾千元、上萬元增至幾十萬元,2003年全市醫療糾紛賠償金額已占北京地區醫療機構業務總支出的1%至2%,最高的單起案件賠償數額達130萬元。
“日益增多的醫療糾紛影響了正常的治療,”鄧小虹說,現在醫務人員的防衛性醫療行為在增加,特別是一些急重癥、高風險的病例救治,因為擔心日后病人、家屬的責難,醫生通常會花很多時間為病人講解手術風險,治療前患者還需要簽署大量的知情同意書、告知書等,這樣往往耽誤了最佳搶救時機,使搶救成功率大大降低。
而醫療責任保險將解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工作中因過失造成患者人身傷亡或健康損害的一切賠償責任。其保費由醫院和醫生共同繳納。醫院的保費是按照風險、床位數分成三個不同檔次,醫生的保費是依科室、職業、職稱的風險大小來確定級別。手術科室、婦產科等高風險科室工作要繳納高保費,在中醫科等低風險科室工作就繳納低保費。保險公司將控制在兩家,并由招投標來確定。(晨報記者/劉墨非)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