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一家飯店將胎盤引上餐桌,胎盤是飯店老板從醫院買來的。醫院和餐館如此的“營養聯動”,讓衛生行政部門掉入了法律的縫隙——
出售胎盤:主人是否知情同意
新華社據報載,有人曾對胎盤的真實性表示懷疑,但餐館老板說:“胎盤是花錢從醫院買的。吃之前,我不但要給你們驗
胎盤真假,還會把胎盤的化驗單預備好,顧客不信還可以到醫院查。”
媒體對此說作了調查,事實果然。
然而,看上去似乎手續齊備的胎盤卻缺乏一道最基本的手續——胎盤的主人,那些產婦是否允許并授權醫院出賣她們產下的胎盤?對醫院和餐館如此的“營養聯動”,曾在醫院生產的產婦們,是否知情同意?如果是產婦們只授權醫院銷毀自己的胎盤,醫院卻把這個胎盤出賣牟利,是否違背授權人的根本意愿?
胎盤的歸屬權到底是誰的,如果是產婦的話,醫院有沒有權力把別人的東西賣掉。記者把電話打到衛生部,衛生部有關人士說:在討論呢,我們在熱烈討論,但關于胎盤是否可以上餐桌的問題結論未出。結論未出的原因,是衛生行政部門的官員們尚未在法律上找到嚴絲合縫的解釋,胎盤到底算什么呢?如果把胎盤解釋為人體組織器官,那么它將被嚴格禁止買賣;如果把胎盤解釋成醫療廢物,那么它將與用過的一次性針頭等并肩受到粉碎焚燒等處理。
但衛生部和哈爾濱當地的衛生部門初步確定的是,醫院把胎盤作為商品出售或出讓,必須經過產婦同意。(朱玉)
編輯:魏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