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專電(記者翟偉、陳菲)民政部部長李學舉23日強調,各級民政部門在開展受災地區災民恢復重建工作中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嚴禁不切實際地高標準建房,搞"形象工程",要盡量減輕農民負擔。
李學舉在民政部召開的城鄉困難群眾生活安排視頻會議上說,恢復災區重建要堅持當前需要與
長遠減災相結合的原則,充分考慮恢復重建住房的抗災能力。在建房過程中要采取自建、援建和幫建相結合的方式,以受災戶自建為主。新建住房要避開災害多發地,盡量不再復建土房。在設計恢復重建房屋結構、建房用材等時,要充分考慮并征求災民自身的意見,鼓勵災民自建住房。要繼續積極籌措恢復重建資金,管好用好重建資金。建房資金可通過政府救濟、社會互助、鄰里幫工幫料、以工代賑、自行借貸、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各級安排的救災資金要優先用于幫助五保戶、特困戶、自救能力差的全倒戶和烈軍屬的建房,保證他們入冬前至少有一間過冬住房。據統計,今年各類自然災害共計造成全國洪澇、地震重災省份災民倒房124.2萬間,各地規劃需恢復重建民房共計134.27萬間。
民政部統計表明,倒房集中在內蒙古、浙江、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云南、甘肅、青海等省份的山區和少數民族地區,倒房戶又多是生活困難的群眾,自救能力很弱,給恢復重建工作帶來較大困難。
今年民政部已經向災區下撥恢復重建資金3.09億元,近期財政部又一次追加2.5億元的恢復重建補助資金,災區各級也已經安排了大量的恢復重建資金。從掌握的情況看,截至目前,災區各地正在對恢復重建工作進一步部署,一些省份的恢復重建工作已經穩步開展。
據民政部最新統計,內蒙古等13個重災省份已動工間數占需恢復重建間數的77.81%,已完成恢復重建總任務的40%。其中,內蒙古、河南已經完成了重建任務。湖北、廣西、甘肅、浙江、江西、重慶完成了重建任務的40%以上,青海、湖南完成了重建任務的30%以上,云南、四川、福建完成的重建任務比例接近20%。(完)
特約編輯 文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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