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26日電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6日對密云縣“2·5”特大傷亡事故兩名玩忽職守人員一審宣判,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分別判處北京市密云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原所長孫勇、原政委陳百年有期徒刑3年。 據介紹,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縣在舉辦迎春燈展過程
中,由于領導和管理責任不落實,導致彩虹橋(亦稱云虹橋)上擁擠、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傷的特大傷亡事故。 迎春燈展期間,密云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負責維護密虹公園內白河東岸觀眾游覽秩序和彩虹橋(包括橋的東西兩端)的行人過往秩序,控制人流量,確保橋面暢通,不發生擠死、擠傷事故。同年2月5日晚,密虹公園內觀看燈展的游人驟增。時任城關派出所所長孫勇、政委陳百年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嚴重不負責任,未按規定派出警力到云虹橋兩端對游人進行疏導、控制,致使云虹橋上人流密度過大,秩序混亂,部分游人在橋西側跌倒后相互擠壓,造成特大傷亡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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