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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出生僅兩天的男嬰被遺棄在海慈醫院,原因是其自稱“罪人”的狠心父親因擔心左眼有缺陷的男嬰長大后找不到媳婦。田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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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前的風雪交加之夜,一個健康的女嬰“雪兒”被狠心的父母拋棄雪地里。昨天,又有一個僅出生兩天的男嬰被自稱為罪人的父親遺棄在海慈醫療集團。而這僅僅是島城棄嬰現象的一個縮影:到目前為止,市兒童福利院今年已接收了80余個棄嬰。且只是每年撿拾棄嬰的一小部分!
當一個個被丟棄于街旁、荒野、垃圾堆、衛生間里的嬰兒,透過微弱的呼吸向這個世界控訴時,人們的心在顫抖,社會的良知在經受拷問:什么原因讓那些父母狠心拋棄自己的親身骨肉?這些可憐的棄嬰又將面對什么樣的命運?
棄嬰98%有殘疾
“我們今年接收了80余名棄嬰中98%是殘疾兒。”福利院院長段培芹告訴記者,有些人家庭經濟狀況不好,見孩子身有殘疾,擔心要花費大量金錢和時間給孩子治療,因而拋棄自己的親生骨肉。昨天,在海慈醫療集團發現的這個棄嬰就是因為來自貧窮山區的父親扔掉的。
在調查中,記者了解到,一些育齡男子文化水平低,或受長輩的影響,往往會走入一味生男孩的怪圈,居住地生不了,就跑到外地去,只要生下來的不是男孩就可能被遺棄。
此外,因為男女方生育缺乏合法的法律關系(非法同居、非婚生育),怕觸犯法律,或其他隱私問題,也會拋棄已出生的嬰兒。
棄嬰命運多舛
一個個剛剛出生的嬰兒被自己狠心的父母遺棄,他們無法思考,又不能行動,雖然有些棄嬰有幸被人發現送到福利院,但大部分的棄嬰面臨的將是任由命運宰割的境況:凍死、餓死、遭到非法販賣以及因為私下收養而造成的戶口難、上學難、成家難……要一輩子承受“黑人”待遇!
有很多市民私下違法收養,讓棄嬰遭受不可避免的尷尬。去年本報就曾報道過一好心市民12年前收養了棄嬰玲玲。結果,撫養玲玲得不到丈夫的理解導致兩次婚姻失敗,而且孩子的戶口辦不上。
此外,棄嬰還經常被非法販賣,棄嬰的生命如同一根稻草,不經意間便會喪命,等待他們的將是痛苦一生。
棄嬰行為是犯罪
《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父母已經死亡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義務。上述依法負有撫養義務的人員,如將嬰兒遺棄,根據《刑法》第261條,構成遺棄罪。
此外,法律還規定,如果將嬰兒遺棄于沒有行人或人跡罕至的地方,行為人的主觀惡意則不僅僅是不愿意履行撫養義務,而且是希望或者放任嬰兒死亡,其行為嚴重侵犯甚至剝奪了棄嬰的生存權,涉嫌故意殺人罪。記者田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