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李滄區蘇家村“11·23”特大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當庭判處被告人呂世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因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市政法機關協同作戰,從案發到昨日的一審判決,僅用了22天時間。
六小
時抓獲案犯
據悉,李滄區蘇家村“11·23”特大殺人案件發案后,公安干警僅用6個小時就告偵破。在犯罪嫌疑人呂世樂到案當天,市人民檢察院就做出批捕決定,11月30日以故意殺人罪對呂世樂提起公訴。昨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手持斧頭連殺7人
經法院審理查明,今年11月22日,被告人呂世樂與曾有過節的被害人蘇某因故又發生爭執,呂世樂產生殺人惡念。次日下午1時許,呂世樂以玩電腦游戲為由,攜帶斧頭竄至李滄區蘇家村蘇某家的西廂房。趁蘇某不備,呂世樂持斧頭猛擊其頭部,致使蘇某死亡,后持斧將返回家中的蘇某之妻殺害。呂世樂欲逃離現場時,恰與江某等人相遇,因擔心罪行敗露,于是他又竄到正屋,恐嚇并殺害江某等五人。
被告人呂世樂到案后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呂世樂采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手段特別惡劣,后果特別嚴重,依法必須嚴懲,于是一審判處呂世樂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賠償因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經濟損失。(記者
聶向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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