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在即將到來的民主評議中順利過關,江蘇省一些廳局級單位紛紛在報紙上刊登廣告,以宣傳本單位的工作業績。但是,這種頗具新意的做法受到了輿論的批評,一些人認為,這種大打“政績廣告”的做法暴露出某些機關領導對民主評議缺乏誠意。
這些政府機關都是傳統意義上的所謂“衙門”,如果不是事出有因,很難想象
他們會花錢買報紙的版面做“政績廣告”。那么,這個“因”是什么呢?那就是民主評議的制度設計令人生畏:排名靠后的單位要限期整改,主要負責人要接受誡勉談話,如果連續兩次排名末座,單位領導還要受到組織處理。不用說,這樣的懲戒辦法讓民主評議有了一定的威懾力,也給政府機關帶來了不同往常的工作壓力。為了避免“叨陪末座”的結果,政府部門必然要想出各種招法以做應對。
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開展得非常有限,群眾很難通過方便快捷的渠道了解政府機關的工作狀況,很多人甚至根本不了解某些廳局的職能。在這種信息溝通不暢的前提下,進行民主評議難免有“盲人摸象”的弊端,評議結果也很難說是公正有效的。政府機關刊登“政績廣告”的做法雖然有王婆賣瓜的嫌疑,但是,只要所提供的信息不是虛假和夸張的,就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溝通作用,還能讓人民群眾充分了解政府的功能設置。從這個角度看,刊登“政績廣告”也能說得上是“降尊紆貴”的親民之舉,是打通官民之間信息鴻溝的有益嘗試。
幾年來,民主評議的工作一直在全國范圍內推行,這項措施對扭轉政風、行風的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不能否認的是,由于評議制度的細節設計還不夠科學和完善,也鬧出了不少笑話。比如西部某地把評議問卷刊登在報紙上,結果被評議單位狂購報紙,一時間洛陽紙貴;有些地方試行網上評議活動,被評議的單位就廣泛發動群眾點擊鼠標,這樣的評議結果自然是虛假無效的;更有少數地區出現了請客、送禮以拉攏評議代表的“賄評”行為,如果不能從制度本身杜絕這種情形的發生,民主評議就可能演變為另一種形式的尋租活動。相比以上種種,刊登“政績廣告”也能算是最為無害的對策了。
蔡方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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