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青島市建管局日前下發通知,2005年7月1日起,全市建筑業實行普工持證上崗制度。這是青島建筑業繼實施技工持證上崗制度之后,提升建筑工人業務素質的又一重要舉措。這意味著從明年下半年起,青島建筑業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
《通知》要求,凡在
青島市轄區內建筑施工現場從事建筑施工作業尚未持有《建筑職業技能崗位證書》的所有施工與服務人員,均須于2005年7月1日前參加培訓。培訓主要內容包括職業道德、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常用建筑材料特點和性能,以及成品保護等基本知識。2005年7月1日之后,未經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普工,均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據了解,自上世紀90年代起,青島開始對進入建筑業從事技術工種的人員,實行了素質準入控制制度,即按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先進行培訓,經考核鑒定合格并取得《建筑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方可從事建筑施工。這項制度的實行,已在建筑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面對近年來建筑業迅猛發展、建筑職工隊伍急劇增加、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向建筑業轉移的全新形勢,建筑業職工隊伍素質,特別是普工素質的提高成為當務之急。因此,業內人士認為,做好建筑業普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實行建筑業普工持證上崗制度,對提高廣大建筑業勞動力素質,加強建筑業勞動力市場管理,加快建筑業發展,切實提高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市建管局有關人士介紹,實施全員培訓、全員持證在抬高了青島建筑業從業門檻的同時,為了不增加建筑工人的經濟負擔,培訓將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主要采用以企業自行組織的免費培訓方式,各企業均須有專人負責培訓,并應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有計劃地對本單位的現有人員和準備使用的人員實施培訓。企業可結合工地夜校,以工程項目為單位組織培訓。無培訓能力的企業可與其他企業合作組織培訓,也可提出申請,由當地建筑業培訓基地安排培訓。培訓結束后的考核工作由市建管局會同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各建筑職業培訓基地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本報記者
段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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