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地產政策大事記:
(1)2004年1月17日,《關于停止經營性項目國有土地使用權協議出讓補充規定的通知》(4號令)出臺。規定綠化隔離地區建設項目用地、小城鎮建設項目用地、開發帶危改項目用地、國家科技園區外非生產加工型一般性高科技項目用地,將停止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2004年3月,《關于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71號令)出臺。要求從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經營性的土地一律都要公開競價出讓。以前盛行的以協議出讓經營性土地的做法被正式叫停。
(3)2004年5月13日,《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出臺。將經濟適用住房面積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面積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積在60平方米左右。
(4)2004年7月1日,《關于加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及土地證頒發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出臺。7月1日后,不再頒發臨時國有土地使用證;通知執行后原則上以單棟建筑為單位,交清地價款的可申請核發該棟樓相應分攤用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5)2004年10月1日,關于印發《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規定》的通知出臺。
點評:
談論房價離不開地域“標簽”
歲尾年末,關于房地產行業的議論依然溫度不減,然而,不論是政府的宏觀調控,還是地產名家的預測之詞,最終都無法偏離于這樣一個話題——房價。
近幾年來,我國房地產價格上升周期形成,在消費者的責怪和叫罵聲中快速成長。
對于今后房價的走勢,有來自不同方向的不同的聲音。一言蔽之,開發商的種種看法最后都回到了一個落腳點,就是房價下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官方統計局的相關數字則顯示,平穩仍是房價走勢的主流。
在房地產市場上“唱多”與“唱空”的口沫戰之下,有一個判斷是為多數人所認同的:中國目前的房地產市場存在著階段性增速過快和區域性結構失衡的問題。
既如此,我們在判斷房價或漲或落的時候,就必須展開其地域的標簽,因地制宜地根據各地房價水平與變化周期而加以判斷。
特約編輯: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