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公司日前聯合發布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規則》規定,從2005年1月1日開始,所有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都必須在滬深證券交易所進行,股份轉讓雙方可以通過公開股份轉讓信息方式達成非流通股股份轉讓協議,也可以通過非公開方式達成
協議,并由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集中統一辦理。業內人士稱,此舉標志著為解決股權分置邁出的第一步,國有股減持有望隨之開閘。 《規則》規定,股份轉讓雙方可通過公開股份轉讓信息方式達成非流通股股份轉讓協議,也可通過非公開方式達成協議;向社會公開的股份轉讓信息內容不得包括出讓股份的價格條件;股份持有人或受讓人申請出讓或受讓的股份數量不得低于一個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持股數量不足1%的股份持有人提出出讓申請的,應當將其所持的全部股份轉讓給單一受讓人;股份過戶完成后一個月內,證券交易所和結算公司不受理同一股份受讓人就其所受讓的相同股份再次進行轉讓的申請。按照《規則》的規定,擬通過公開股份轉讓信息方式轉讓股份的股份持有人,均由證券交易所統一安排公開股份轉讓信息發布。相關信息在證券交易所指定、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媒體上予以披露。同時,國有股份持有人申請辦理披露公開股份轉讓信息時,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供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具的備案文件。 證監會有關官員表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出臺,填補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沒有具體業務規則的空白,有助于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進行有效的監管。目前,我國上市公司股票按種類和上市地點分為A股、B股、H股、S股、N股。然而,隨著現階段解決股權分置問題出現突破性進展,也許不久后一個全新的市場將隨之誕生。(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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