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功能 【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出通知,對部分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進行了重新核定,核定后的最低計稅價格將從12月27日起執行。這是今年以來國家稅務總局第三次調低部分車輛的最低計稅價格,本次調整涉及的車型共有600種左右,大部分都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大 眾”車型。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提醒打算在最低計稅價格開始執行以后買車的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購買新車的價格高于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應按照較高的購車價繳納車購稅。如果消費者購買新車的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則要按照最低計稅價格來繳稅,而不是按照較低的購車價繳稅。
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提醒打算在最低計稅價格開始執行以后買車的消費者,如果消費者購買新車的價格高于車購稅最低計稅價格,應按照較高的購車價繳納車購稅。如果消費者購買新車的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則要按照最低計稅價格來繳稅,而不是按照較低的購車價繳稅。
頁面功能 【 】【大 中 小字】【 】【打印】【關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