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道了青島理工大學36名學生因沉溺網絡荒廢學業被退學的事。
大學生退學具有很好的警示意義。目前在校的大學生多數已經超過18歲,作為一名成年人,應該具備基本的管理自己的能力,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明了不當行為對自己和家人的傷害。對于玩物喪志的個
別學生來說,退學不但斷送了千辛萬苦得來的學習機會,更刺傷了父母的心。一對家境窘迫的父母為了讓孩子戒掉網癮,放棄了收獲在望的莊稼,到孩子就讀的城市租房,陪孩子讀書。可是,堅持了一個月后,那個學生又鉆進了網吧。傷透心的父母只好含著淚把他領回了家。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一個連自己都管不住的人,怎能擔當起對家庭和社會的責任?!
讓大學生退學是一種懲戒,懲戒也是一種教育。隨著教育理念的發展,近年來,人們特別強調教育中的“關愛”,強調大學生的自由發展、自由空間。這一理念無疑是進步的,正確的。但是,“關愛”不是“不管”,“放松”也不能“放縱”。學校和老師不能在關愛的旗號下,推卸自己的責任,疏于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人們常說,“寬是害,嚴是愛”,教育不能不講原則,不講管理。高校依據學籍管理的規定,對學業不合格的學生給予處罰,是高校管理的需要,更是對學生負責的表現。對于大學生的不良習慣,學校和有關部門應該及時地教育引導,對于學生中的歪風邪氣,必須旗幟鮮明地加以反對。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對于荒廢學業、屢教不改的學生,高校也有說“不”的權利。唐宋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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