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月4日電 (記者
王思海)北京市教委4日要求各區縣教委、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五不準的規定,自覺抵制違規做法,不能隨意租借校舍,為違規活動提供方便。
據了解,《中小學數學教學報》于2005年1月2日組織4萬中小學生參加“迎春杯
”競賽。經北京市教委查實,此次“迎春杯”競賽,舉辦方事先未經北京市教委批準,屬于嚴重違規行為。
北京市教委有關負責人說,不經批準舉辦大規模的競賽活動是與中央8號文件精神相悖,在教育部三令五申“任何部門、團體、機構和學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競賽活動”的今天,舉辦方私自舉辦競賽,是嚴重違規的做法。
這位負責人說,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競賽活動管理的意見》,北京市教委4日向各區縣教委發出通報,對《中小學數學教學報》違規舉辦“迎春杯”賽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舉辦者及主要責任人的責任。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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