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全國110宣傳日,但嘉興市警察卻悄悄揭下了懸掛在嘉興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的標語牌。
據了解,這是我省警方首次明確撤銷110報警服務臺“四有四必”承諾。
110不堪“有求必應”重負
據介紹,1996年,福建漳州
市公安局巡警支隊開始把原來單純的報刑事案件的110“匪警”電話改為報警服務臺,并公開對社會承諾:“有警必接、有難必幫、有險必救,有求必應”。隨即,這一承諾被公安部向全國公安機關推廣。
浙江省自1997年開通110后,隨著“四有四必”、“110,一撥就靈”、“有困難找民警,有困難撥110”等承諾日益深入人心,群眾對警方的信任度大大提高,全省每月報警電話從2萬次急升至110萬次。
但是近年以來,本來嚴肅的報警臺卻成了少數市民和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隨意撥打的“熱線”。一些過分依賴民警、搞不清楚報警范圍的群眾,總會提出送鮮花、送早飯、叫出租車等超出110受理范圍的要求,甚至還有惡意騷擾電話。
據了解,2004年,嘉興公安局接到110報警電話25萬次,而有效報警僅10萬次,無效接警量占總數的比例高達60%;而樂清市公安局110報警中心平均每天要接到報警電話700到800個,平均每2分鐘便有一個電話打進,而近85%的報警電話都屬于騷擾電話。有小孩子、有喝醉酒的、還有一些神經病患者以及打電話過來咨詢各類信息的。
也曾為“減負”想方設法
雖然110報警臺的壓力日漸增大,但是警方作出了“有求必應”的承諾,所以我省各地警方想方設法為110“減負”,以便能保證這一承諾。
去年以來,浙江110、119、122實現了“三臺合一”,為節約警力、整合社會資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去年10月份期間,樂清市公安局曾想了個法子,采用能夠“攔截”報假警的電話號碼的系統程序,將多次騷擾110的電話號碼進行鎖定,使之在一定時間里不能再報警,最后因受到質疑而停止。
另外,嘉興警方還與嘉興市社區服務求助中心96345以及水、電等18個單位成立了社會聯動機制,幫助110分擔很多社會性的工作。
盡管如此,110的接警電話依然高居不下,以嘉興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的數據為例:嘉興市區現有800余名一線警力,每年每人僅有效處警就達250次,這還不算大量的無效處警。
只是承諾但并非法定職責
嘉興警方表示,“四有四必”這一承諾雖然已實際操作多年,“但這只是警方的一個承諾,而不是法定的職責。”
據介紹,2003年5月,公安部出臺的《110接處警工作規則》和浙江省隨后下發的實施細則中,均沒有把“四有四必”作為法定職責列入其中。《規則》明確,110報警服務臺的職能主要包括3項,即受理公眾緊急電話報警、求助和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現時發生的違法違紀或者失職行為的投訴。
“這也是‘完善110’的一項舉措。”嘉興110指揮中心負責人稱,“今后,非職責范圍的電話,我們將有選擇性地處警。”
讓好鋼用在刀刃上
對于嘉興市公安局的這一做法,省公安廳110指揮中心主任裘永進認為,110的第一職責是打擊和防止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碰上“急、難、險、重”的社會求助,警方也必須提供及時有效的救助;而如果警方將警力大量用于超出110受理范圍的處警,會直接影響110基本功能的發揮。
而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平表示,既然“四有四必”的承諾沒有在法律上強制規定,警方在衡量自身能力后加以取消,不失為明確職責范圍的務實之舉,“好鋼就是要用在刀刃上”。
劉平認為,摘了“四有四必”的招牌并不代表民警不為群眾服務,適度弱化“有求必應”可以讓110在接到日常求助電話時可以有選擇性處警,提高處警率:“民警不用替人買早飯,就能更有精力去抓賊了。”(程超
田舍郎)
編輯:魏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