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天上午,被社會各界熱盼已久的《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草案)》被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出來,并且面向全社會開始為期1個半月左右的意見征求。
這次面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條例(草案)》內容中,最令人關注的一點就是對被保險人無責情況下保險公
司的賠償尺度有了較為明確的規定,即人身傷害賠償,財產損失不賠。《條例(草案)》第20條和21條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傷亡的,由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被保險人因過錯所應承擔的責任,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不過,由于是征求意見稿,首次面世的《條例(草案)》還有很多問題規定得比較籠統。昨天下午,一些保險業人士紛紛提出看法表示,在強制三者險的費率、條款規定以及保險公司的賠償、墊付方式等問題上,《條例(草案)》還應該表述更為清晰、規定更加明確,以增加可操作性。三者險保額、費率如何定?據透露,此前造成《三者強制險條例》遲遲不能出臺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幾個焦點上:一是費率如何定,二是賠償責任范圍有多寬,三是與醫療單位如何配合、如何賠償等問題。
中國人保總公司車險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救助基金的使用,草案第25條規定“救助基金墊付受傷人員自接受搶救之時起3日內的搶救費用;特殊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期限不超過4日,并應當由醫療機構書面說明理由”。而對于更值得關注的保險公司在三者險范疇內的先行墊付,第21條中并未規定應墊付幾日內的搶救費用。實際上,這也往往是“搶救費”和“治療費”的區別。在司機無責的情況下,保險公司應該只墊付搶救費而非治療費,這一點關系到具體操作,應該在《條例》中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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