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月18日電 銀監會18日發布消息說,銀監會近日頒布了《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要求信托投資公司真實、準確、及時、完整地向客戶及相關利益人披露反映其經營狀況的主要信息,如財務會計報告、各類風險管理狀況、公司治理、年度重
大關聯交易及重大事項等。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說,《暫行辦法》的頒布,旨在加強信托投資公司的市場約束,規范信托投資公司信息披露行為,促進信托投資公司安全、穩健、高效運行和健康發展。首批被要求信息披露的信托投資公司須于2005年4月底以前披露2004年度報告。 《暫行辦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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