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1月19日訊(記者金云偉彭東王東)今天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在省十屆人大三次會議上作《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稱,全省檢察機關依法嚴肅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去年全年共立查各類職務犯罪案件2882件,其中大案要案1968件。
報告中稱,在查辦職務犯罪方
面,全省檢察機關一是嚴肅查辦了在領導干部中濫用權力,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937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68人,廳級干部3人。濟寧市原副市長兼高新區管委會主任李信利用職權,多次收受、索要賄賂達400余萬元,挪用公款300余萬元,群眾反映強烈。省檢察院依法嚴肅查處李信犯罪案件,有效消除了社會不良影響。
二是嚴肅查辦了在城市建設、土地審批、企業注冊、產權交易等領域,國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嚴重損害國家和群眾利益,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犯罪案件204件。曹縣原縣長李安現、原常務副縣長劉懷柱等人,在城鎮開發建設、房屋拆遷和項目引進中,向開發商及投資者索要、收受巨額賄賂。菏澤市檢察院依法查處李安現等人的問題,有力懲治了犯罪。
三是嚴肅查辦了國企人員損公肥私,中飽私囊,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企業經營管理混亂、職工全體上訪的犯罪案件447件。中石化齊魯股份公司原董事長張深(正廳級)等21人,利用企業改制之機,內外勾結,大肆貪污私分國有資產,涉案金額達6000萬元。檢察機關在有關單位的配合支持下,進行了嚴厲查處。蘭陵集團由于負責人嚴重腐敗,大肆貪污受賄,侵吞國有資產,導致企業管理混亂,負債過億元。臨沂市檢察機關在市委的領導下,集中查處了集團26名犯罪分子,挽回損失1600多萬元。
責任編輯 原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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