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救援物資運抵棉蘭機場,印尼士兵們裝運援助的食品
早報訊
據《人民日報》和
《環球時報》報道,近日,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發表談話指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中國食品包裝標識做法和其他國家的差異,誣稱中國向印尼提供“過期”的救災食品,蓄意制造事端,誤導印尼人民,其用心是十分險惡的。
記者目睹了中國第一批救援物資運抵棉蘭機場,而且上機查看,發現食品都是最近生產的,怎會有“過期”之說呢?為此,記者日前采訪了中國駐印尼大使館經商處公使銜參贊譚偉文和棉蘭華人社團領袖陳明宗先生。
生產日期被誤為“過期”
陳明宗說,中國首批救災物資是2004年12月30日晚運抵棉蘭機場的,50噸物資隨后被送往機場倉庫。
譚偉文說,2005年1月1日,當他們與機場方面就第二批援助物資進行接洽時,被告知援助食品“過期”了。機場管理人員說,裝卸工在卸貨時不慎弄壞了包裝,發現里面魚肉罐頭上的日期是12月的,他們認為是“過期”食品,隨后報告了北蘇門答臘省藥品食品監督局。監督局派人查看后,要求各地暫停將中國援助的食品發往災區。
我提供的都是清真食品
事情發生后,譚偉文馬上陪同棉蘭機場運輸管理人員和當地海關人員對所有的中國救災食品進行了檢驗。
這批食品分五種:一種牛肉、一種羊肉、一種魚罐頭和兩種雞肉。他們發現箱體上的日期都是11月或12月,同時還標有保質期24個月或180天的字樣。我使館人員意識到,所謂“過期”問題實際上是印尼人對中國食品包裝上的標識不了解所致,因為根據印尼法律,食品外包裝上只標明安全食用期限(過期時間)。
于是,我使館人員向當地政府官員進行了解釋并帶著樣品緊急約見了北蘇門答臘省藥品食品監督局局長和北蘇門答臘省政府秘書長。監督局局長聽完說明后表示,在食品日期上沒有問題了,但中國援助的食品沒有清真標志。
使館官員解釋說,提供的援助食品全是清真食品。
當天深夜,北蘇門答臘省藥品食品監督局局長致電譚偉文,表示中國援助食品沒有問題了,可以送往亞齊災區。
“臺獨”分子挑撥離間
按理說,食品“過期”問題至此該銷聲匿跡了,為什么印尼媒體隨后還有報道呢?據陳明宗分析,可能由于大多數災民不認識漢字,看不懂救災食品的保質期,當地一些媒體在沒有向中國大使館核實的情況下,進行了“中國食品過期”的錯誤報道。
譚偉文說,印度洋地震和海嘯災情發生后,中國政府和人民非常關心,全心全意向受災國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幫助。這是中國最大的一次對外救援行動。但總有少數人,特別是“臺獨”分子,千方百計挑撥離間。所以,不排除某些人惡意散布謠言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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