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濟南1月20日訊(記者 楊飛越) 濟南市物價局、房管局今天正式對外公布了《濟南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辦法》適用于濟南市范圍內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并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資質認定的物業管理企業對住宅及寫字樓、工業園(區)、商場、賓館(酒店)等非住宅房屋提供社會化、專業化服務的
收費行為。該辦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
住宅小區實行指導價
《辦法》規定,為住宅小區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務,其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實行等級收費。其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按照等級服務標準結合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情況,在指導價格范圍內確定,物業管理企業可在規定的指導價基礎上上下浮動10%。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小區,可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或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物業管理企業報濟南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住宅小區服務等級標準定期核查,凡收費標準與服務質量不符的,予以調整其收費標準;對達不到等級服務標準的物業住宅小區,其收費標準按三級最低收費標準以下確定。
三種情況實行調節價
《辦法》規定,為寫字樓、工業園區、商場商埠、賓館酒店等非住宅提供公共性物業服務,其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合同約定,報濟南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該予以規范和指導。
為滿足部分產權人、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開展的特約服務,其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收費標準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議定。
實行前期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按照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
收費面積以房產證為準
《辦法》規定,物業服務收費按房產證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計算。未辦理房產證的,以物業買賣合同中約定的建筑面積為準。未計入房產證建筑面積的車庫、儲藏室、地下室不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小區內用于經營場所和住房及改變設計用途開展經營活動的車庫、儲藏室、地下室的物業服務費,可高于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雙方協商確定。
物業服務費自辦理入住手續起按月收取。經雙方協商約定亦可預收,預售期限由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協商確定。
業主購買房屋已辦理入住手續但未入住的,經物業管理企業確認后,其物業服務費按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70%繳納。
安裝并使用中央空調、電梯和二次加壓泵等物業項目的,其機電設備運行電費屬于代收代繳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應單獨設賬,公布每月耗電量、電費總額及分攤辦法,并按實際支出費用和約定方式向物業使用人收取。
資金收支每年必須公布
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協商議定物業服務費用的,可采取包干制或酬金制等形式約定服務費用。包干制盈余或者虧損由物業公司自行負責;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公司,其余全部用于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余或者不足均由業主承擔。
《辦法》規定,實行酬金制的,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向業主大會或全體業主公布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業主或業主大會提出質詢或要求審計的,物業公司要及時答復并配合。
利用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應當在征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物業管理企業同意后,按規定辦理手續;業主所得收益應當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也可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四種情況不得收費
裝修期間產生的建筑垃圾,由業主或使用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的,物業管理企業不得收費;委托物業管理企業處理的,清運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向進入物業管理區域為業主提供配送、維修、安裝等服務的外來人員收取包括辦證費在內的任何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終端用戶收取有關費用。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費用的,手續費應由委托單位承擔,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納入物業管理范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繳納。
車輛看管費政府定價
《辦法》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看管費實行政府定價(具體標準見附表)。另外,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必須實行明碼標價。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收費標準發生變化必須提前一個月公示。
濟南市物業管理轄區內交通工具看管收費標準
常住戶(元/輛、月) 非常住戶(元/輛、次)
白天 夜間
大型汽車 100.00 3. 00 5.00
室外 小型汽車 80.00 2. 00 4.00
摩托車(含三輪)、20.00 0. 50 0.70
輕 騎
自行車、電瓶車 5.00 0. 20 0.40
大型汽車 120.00 4. 00 6.00
室內 小型汽車 100.00 2. 50 5.00
摩托車(含三輪)、 25.00 0. 60 1.00
輕 騎
自行車、電瓶車 7.00 0. 30 0.50
注:1.白天為8時至20時,夜間為20時至次日8時。
2.進入小區執行公務、搶修檢修、救護等特種車和業主搬家車、送貨車不得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