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市工商局提供的最新資料和本報記者的追蹤調查,以北京世紀綠洲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世紀綠洲”)為核心的“世紀綠洲系”,在中國銀行河松街支行票據詐騙案(下稱“中行票據詐騙案”)案發前,曾以每月一家的速度瘋狂注冊空殼公司,并且可能在2004年8月資金鏈就已經斷裂。
昨天(3日),北京市工商局向記
者出示了“世紀綠洲系”于北京注冊的16家關聯公司的注冊情況,資料顯示,相關公司的股本總額達11260萬元。世紀綠洲、北京世紀綠洲體育有限公司、北京世紀綠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規模勉強算中等,分別約為6000萬元、2600萬元、2000萬元,其他公司均為50萬元到100萬元不等的小公司,而且其中一家已經注銷,名為北京世紀綠洲百康藥業有限公司朝陽分公司。
在中行票據詐騙案案發前,世紀綠洲系似乎處于快速擴張之中,在注冊一家公司不到一個月,另一家又開始申請注冊了。北京市工商局企業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昨天向本報記者透露:“有一家2004年12月新申請注冊成立的北京世紀綠洲醫藥有限公司,但是還沒完成注資,董事會、法人什么都沒有。”而由趙慶斌投資800萬元并任經理、蘇毅任法人代表和執行董事的北京世紀綠洲體育有限公司,則是在2004年11月25日剛剛申請成立的。
而2004年6月,位于四川的成都聯合世紀置業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成立,是世紀綠洲的一家全資孫公司(公司在網站上稱由世紀綠洲的全資子公司北京聯合世紀置業投資設立),記者調查得到的消息顯示,這是一家“一分錢都沒有”的空殼公司。該公司人事部經理鄧女士向記者抱怨說:“我們公司自成立以后就沒有人管了,北京聯合世紀置業一分錢都沒有投給我們,我們做汽車銷售,迄今為止卻沒有賣過一輛車,因為我們沒有資金進車。從去年6月到現在,公司員工一分錢工資都沒有發,曾經租的一個門臉‘過渡店地址——成都市萬年場牛龍路20號東景麗苑’也已經關了,因為沒有錢付租金,而且房東現在還在催以前欠下的租金。”
鄧女士稱自己也是近兩天才聽聞世紀綠洲卷入了中行票據詐騙案,她表示,“從去年到現在,我們也在注意,為什么投資方遲遲不給我們注入資金。北京那邊兒我們一直聯系不上,一直很奇怪。”
“我猜測,從2004年8月起,世紀綠洲系的資金鏈條就已經斷了。”鄧女士表示。
對于以上情況,一位與世紀綠洲打過交道的消息人士表示,世紀綠洲主要經營汽車代理銷售以及房地產等,而汽車代理銷售這塊已經做了十幾年了,在東北起家,代理銷售的汽車包括部分名牌進口車,比如奧迪等,擁有很多家車行。就中國銀行目前披露的8.39億元的涉案金額來看,這不值得世紀綠洲為此全軍覆沒。這位消息人士說:“據我所知,世紀綠洲的資產總額應該可觀,單說世紀綠洲的車行,每一家的地皮都是世紀綠洲買下來的,而且一家車行一年能賺幾百萬元,好一點的、有壟斷性質的可以賺到千萬元或更多都沒問題,還有世紀綠洲在北京的房產也有一些,它在麥子店西街的辦公大樓很豪華,光裝修就要花很多錢。”
記者還未查實世紀綠洲在京到底有多少房產,以及其在麥子店西街豪華的辦公大樓是否擁有產權,也無處證實世紀綠洲的真實資產現在到底有多少。
另有消息說,李東哲已逃至韓國并已經在做韓國一著名品牌的推廣工作。上述消息人士對記者表示,李東哲是朝鮮族人,在東北發家,逃至韓國并非沒有可能,但他表示世紀綠洲和韓國企業的關系并不多,代理的品牌也基本沒有。
世紀綠洲資金鏈或已斷裂卻還瘋狂注冊空殼公司,其目的為何呢?這又和中行票據詐騙案有什么關系呢?目前來看,這一切還顯得迷霧重重。
中行票據詐騙案到底是如何得逞的,由于中國銀行尚未披露該案細節,這一切也還難以得知。據悉,票據的審批比較嚴格,按照程序要有5個關卡把關,要通過這些關卡使詐騙得逞并不容易。一家商業銀行的票據部經理向記者介紹了票據審批的流程,他說,辦理轉貼現手續需要履行相當多的手續:查轉出行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核實辦理該業務的對方來人的身份;檢查授權書,即行長的職能授權書;轉出行提供票據原件;提供正規增值稅發票和供銷合同,一般是復印件,大額的可能需要提供原件;轉出行在查詢書上蓋章,表示查詢有效,復印件上要加蓋銀行結算業務專用章或票據業務專用章;貼現憑證復印件上要有企業章和銀行蓋章,銀行還要加蓋結算部門的專用章,表明貼現業務做完。此外,在貼現申請中,還有企業的財務章或法人章。商業承兌匯票轉貼現還需要轉出行出具保證函或承諾函,承諾到期如果企業不能還款將由銀行償還。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謝榮教授一向專于商業銀行內部控制系統研究,他認為:“我國商業銀行內控制度缺乏系統性,‘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現象普遍。總行與分支機構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分工不明確,缺乏嚴格的授權管理和集體決策程序。一些銀行給分支機構的權力過大或授權不清、責任不明,造成分支機構濫用權力,引發巨額資產風險。國內一些商業銀行的確存在內部職責不清,支行行長的權力過大,上級行對下級行缺乏有效的控制,部分基層行長可以憑借財務管理和核算管理大權掌控銀行的內部資金以及銀行與客戶之間的清算過程,指使內部人員共同作案等種種弊端。”
(記者 陸媛 徐以升)
特約編輯:舒薇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