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即將出版的《紐約客》雜志披露驚人內幕:專門研究中情局行動的國際法專家斯科特·霍頓說,盡管美國法律禁止將有關人員驅逐或引渡到存在拷打行為的國家,但是中情局卻明知故犯,從2001年起先后將150多名所謂的恐怖嫌疑犯引渡到這些國家進行嚴刑拷打和虐待。
報道說
,這些來自歐洲、非洲、亞洲和中東地區的嫌疑犯被頭戴面具或者蒙面的美國情報人員綁架后,被強行送上一架白色的“灣流5型”噴氣式飛機。
這些嫌疑犯被美國政府貼上“非法敵方戰斗人員”的標簽,無法享受《日內瓦公約》賦予俘虜應有的權利。通常被轉移到埃及、摩洛哥、敘利亞和約旦等國家。這些目的地中的大部分國家都被美國國務院列為“違反人權”國家。之所以被轉移到這些國家,是在那里進行刑訊拷打不會觸犯當地法律。
為了迫使這些嫌疑犯低頭,一旦他們被轉移到其他國家,美國情報人員無一例外地都會使用嚴刑拷打和其他虐待手段進行審訊。而且這些嫌疑犯幾乎受不到任何法律保護。(新華社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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