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包括三峽總公司所屬工程在內,金沙江溪洛渡水電站等30個重大工程項目因涉嫌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被國家環?偩纸型。我們注意到,這次執法行動矛頭直指那些投資大、背景深厚的大企業,對此,不僅溫家寶總理贊許有加,公眾亦是好評如潮,媒體更是將其形象地稱為“環保風暴”。
國家環?
局此番真槍實戰,讓我們想起了連續兩年來國家審計署掀起的“審計風暴”。在李金華的率領下,各級審計機關依法對一些國家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財務展開了鐵面無私的審計,并將結果公之于眾,不少腐敗分子因此落馬,納稅人數以百億計的血汗錢重歸正當用途。
有人把兩場“風暴”理解為個人領導下的英雄壯舉,我們不能贊同這種帶有濃厚人治印記的認識,相反,我們更愿意從更廣泛的層面和更高的視野來審視相關問題,將其理解為中央政府職能部門的嚴格執法活動。
審計署和環?偩值呐e動在全社會掀起軒然大波,這一方面表明公眾對行政執法的盼望和支持,另一方面更說明,我國行政機關特別是中央行政執法部門長期以來執法角色缺位,使得中國很多法律處于“休眠”狀態,久而久之,本是正常的執法都成了社會的奇跡。
沒有人會否認審計署和環保總局這次執法的權力,同理,也沒有人會懷疑和否認其他中央行政執法機構執法的權力。和這兩個機關嚴格執行《審計法》和《環境影響評估法》一樣,只要愿意,幾乎每一個中央行政執法機構都有權力和義務按照憲法賦予的監管權,執行相應的法律,掀起一輪輪“風暴”。
比如說,林業總局有制止破壞森林植被和野生動物資源的權力,水利部有執行防洪法的義務,國家統計局可以依照統計法對統計工作的虛報瞞報進行處罰。事實上,作為承擔各類宏觀經濟監管職責的中央行政各職能機構,都可以找到相應的法律依據嚴格執法。
盡管憲法和法律都賦予了行政機關特別是中央行政職能部門非常大的權力,人們卻鮮見這些權力得到合理而及時的行使。以食品安全監督為例,有權管這事的部門不少,人員眾多,可全國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從金華火腿到阜陽奶粉,從海城豆奶到湘潭白蓮,中央電視臺一個欄目憑著區區幾名記者就能做到每周揭露一件令人觸目驚心的食品衛生黑幕,可人們卻很少見到食品衛生監督部門主動對哪個違規的大企業開刀。
我們承認,有些執法機構其實也做了一定的工作,只是沒有像審計署和環?偩帜菢勇晞莺拼蟆?蓡栴}是,這些執法行為由于信息不公開,公眾很難了解詳細情況,由于執法不公開,甚至還存在執法的隨意性和權力尋租的可能。
納稅人花錢養著如此龐大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隊伍,目的是希望后者能嚴格執法服務社會。這些年來,各級行政機關為了贏得民眾更多的支持,花了不少力氣進行改革,比如精簡機構,改善服務態度,即便如此,納稅人對行政機關態度仍未有根本好轉。審計署和環保總局獲得好評只是近期的特例。個中原因很簡單——在公眾心里,衡量行政機關工作的最高準則是看它做了什么事,而不是看他喊了什么口號。
其實,很多中央行政執法部門并非不知道自己的權力有多大,但他們之所以在執法過程中猶疑不前,是因為有著各種利益考慮。在不作為的習慣中,行政機關集體陷入了“法治意識休眠”狀態。
眾所周知,在市場經濟社會中,政府應當從生產型政府轉向公共服務型,這一職能的重要要求之一,就是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一改過去具體干預企業經營的方式,轉向通過嚴格執法以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和實現依法宏觀調控。
兩場行政執法引發的“風暴”和由此獲得的民意支持表明,中國還有相當多的法律亟待從休眠狀態中被喚醒,行政機關也完全可以自己的嚴格執法獲得更廣泛的民意支持。對于過去惟上的行政機關而言,這兩場“風暴”所帶來的正面效應是生動的一課,并成為行政機關“法治意識覺醒”的良好契機。
當前,中國太需要行政機關特別是中央行政職能部門的“法治意識覺醒”,因為在法治框架內,只有做到有法必依,包括各類市場主體在內的社會主體,才可能避免那種運動式的執法活動,才可能形成對法律秩序的穩定預期,最終達到法治的常態。
寫成此文的時候,我們欣聞國家統計局局長李德水公開表示,該局將在今年建立地區GDP核算的聯審制度,各省GDP數字要由國家統計局認可之后方能作為法定數字。對此,我們更愿意理解為中央行政機關在嚴格執行法律方面邁出的又一重要步伐。我們期待,隨著更多的中央行政執法機構沖破利益藩籬勇于嚴格執法,過去這兩場看似意外的“風暴”,會因為中央行政執法機構的“法治意識覺醒”而走向自覺和常態。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