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昨日,中國保監會再次與中國銀監會一起下發了《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和《關于保險資金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至此,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股票市場的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已經完全建立。 《保險公司股票資產托管指引》首次在保險資金管理中順利引入了獨
立的第三方托管。《指引》規定,保險公司應當選擇符合的商業銀行或者其他專業金融機構托管股票資產。而《通知》則對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的總比例和單項比例做了規定。其中明確指出,保險機構投資者購買股本低于1億股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時,金額不得超過該公司可投資股票資產的20%。保險機構投資者投資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數量,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10%,并不得超過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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