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條司法解釋近日在銀行業掀起波瀾,浙江、上海、海南等地銀行相繼提高個人住房貸款門檻,有的甚至緊縮或停止低檔客戶房貸。記者2月21日采訪了解到,我市各家銀行目前尚未提高房貸門檻,但一些銀行表示將通過加大對購房者還款能力的調查來防范風險。
一條司
法解釋在銀行業掀波瀾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其中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這一司法解釋引起銀行業的強烈反應。
據金融界人士介紹,按此《規定》,如果銀行貸款人未能如約還貸,商業銀行將不能對房屋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這就大大提高了銀行的房貸風險。同時,商業銀行的貸款基本條件將被完全改變,這更是令眾多商業銀行覺得發放住房貸款沒有保障。
《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上海、深圳、北京等地銀行同業公會向最高院遞交了意見,呼吁最高院對《規定》再作斟酌。同時,全國范圍內已有不少銀行提高了房貸門檻,杭州、上海部分銀行將首付的比例由20%提高到30%,辦理住房抵押貸款時被要求提供兩套住房證明。海南省部分銀行則緊縮甚至停止低檔客戶房貸。
我市銀行房貸門檻沒有提高
我市不少準備買房的市民擔心:在這種背景下,住房貸款的門檻會不會提高?
記者2月21日在采訪中了解到,我市不少銀行房貸部門也已經意識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增加了銀行的經營風險,但目前各家銀行均未提高房貸門檻,購房人只需提供身份證明、收入證明和首付款即可。商業貸款首付比例一般是房價的20%,有的銀行按照優質客戶和一般客戶的劃分,規定首付比例為20%~30%。而且各家銀行均表示今年住房貸款發放量仍將大幅增加。
工商銀行濟南分行去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7.5億元,居我市各家銀行之首。其房貸部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工商銀行將通過加大對個人購房者還款能力和購房意愿(即是否真的購房)的調查,從源頭上防范風險,除了嚴格執行銀監局關于住房貸款相關規定外,不會為購房者增加貸款條件。
農業銀行山東分行有關人士透露,去年該行在全省發放個人住房貸款28億元,今年預計新增25億元。中國銀行濟南分行有關負責人稱,去年該行在濟南發放了近3億元的住房貸款,今年該行新發放量將達到6億元,面對樓市的興旺,該行還將出臺一系列措施支持居民貸款購房。(記者
王穎軍)
責任編輯 原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