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慮開征不動產閑置稅
●住宅市場不是少部分人熱炒的高端市場
●政府有責任幫助進城農民解決住房問題
●降低或
免征中低收入家庭交易稅
●租房應是城鎮居民居住的第二選擇
全國“兩會”開幕在即,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郭松海教授赴京前夕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2004年,國家宏觀調控、土地嚴控、緊縮信貸,對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但也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房地產市場空置總量仍然很大,房價過高,市場供應與購房需求錯位,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供不應求;在部門利益和片面政績觀的驅使下,一些單位非理性投資,一些城市雖然已明顯供大于求,但高檔公寓、別墅及其他高檔房地產仍在興建。
郭松海認為,住宅是人民群眾的生活必需品,要進一步加大宏觀調控、調整力度,才能“讓普通大眾居者有其屋”,進而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為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幾點建議。
“首先應當加大房地產市場調控力度,開征不動產閑置稅,適度控制房地產市場的投資行為。”郭松海說,當前上海、大連、青島等地成片的中高檔公寓成為“有房主無人住,夜晚不見光亮”的黑樓,這已是不容置疑的事實。投資置業作為一種市場行為無可非議,但房屋是種特殊商品,它不能像股票一樣在不規范市場里,作為虛擬資產無節制地炒作。日本泡沫經濟形成的根源就在于把地產、房產當作投資和投機的對象,其教訓深刻。房屋空置率是防止房地產泡沫的重要指標,閑置商品房使所占用土地也在閑置,應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五條,征收土地閑置費;待條件成熟后,再開征不動產閑置稅。應該學習法國近年來在大城市征收房屋空置稅的經驗,將稅收集中在那些收入高、房產多而空置、造成資源浪費的人身上。
在郭松海看來,“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他認為,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關鍵是看城鎮弱勢群體的住房。政府要針對城鎮數以千萬計低收入居民家庭、因企業虧困房改受益甚少的職工家庭、退伍軍人家庭,以及相當部分參加工作的大中專畢業生,建設、供應具有保障性的住房。政府作為宏觀經濟的調控者,處于保持社會穩定、社會公平的考慮,應把住房保障體系建設當作政府責無旁貸的職責。為此必須調整住房市場的供給結構,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各地主管部門應關注住房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指導經濟適用房、廉租屋建設,引導普通商品住房建設、供應,促使各地住房市場供需結構趨于合理。市場應以普通商品住房供應為主,使當前住房增量市場重心適度下移,使住宅市場成為大眾的市場,而不僅是少部分人熱炒的高端市場。
郭松海特別提到要關注進城農民的住房問題。他說,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正在加快,至2020年,每年約有1000多萬農村勞動力進入城鎮落戶,而住房則是進城農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在社會主義國家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面對廣大進城農民,我們應該也有能力逐步幫助進城農民解決住房問題。當前,我國幾千萬進城農民工大部分住房條件極差,為了保障他們基本居住權利,為了城市不再產生新的棚戶區、貧民窟,政府有責任幫助進城農民解決住房問題。
郭松海對二手房市場和租賃市場寄予厚望。他表示,二手房以較低的價格、實用的結構和較為齊全的設施,在解決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問題上可以發揮積極作用。為此應調整房地產市場運行層次結構,著力培養二手房市場,形成由小到大、由舊到新的梯度消費模式。要制定扶持二手房市場發展的政策,“在稅收上可以依據中低收入家庭收入差別的具體情況,降低或免征交易稅等稅種。”
“租房應是城鎮居民居住的第二選擇。”談到如何培育租賃市場,郭松海表示,住房市場是買賣和租賃并重的市場,即使在經濟發達國家也是如此,要引導居民樹立購買與租賃并重的二元化消費觀念。19世紀后期,恩格斯認為“給每個工人一幢歸他所有的小屋子”,是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空想。100多年后的20世紀末,發達國家德國私人占有住宅的比例也不過40%多。我國的生產力發展水平、人均收入水平與德國相比差距甚大,但我國城市居民自有住房率接近70%,約有20%多的城市居民是以租賃方式居住的。然而,如考慮到至2020年城市中有近2億多農民進城,他們當中將有相當多的家庭在城市租賃居住,那這就是一個巨大的租賃市場。鑒于此,郭松海建議:政府應為住宅租賃市場的形成創造政策環境,改變以出售為中心的流通格局,推動租賃業務發展,在增量結構中逐步擴大租賃比重,向存量結構拓展住宅租賃業務。對于沒有能力購置經濟適用房又享受不到廉租房政策的“夾心層”,應以低于市場租金價格租賃經濟適用房。政府還可出資在市場上購置二手房或騰退的舊公有住房,作為廉租屋,以低廉租金租賃給符合條件的進城農民困難家庭。
編輯:林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