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亞平委員認為:“藥價虛高的問題,表面上是價格監管問題,實質上是體制和機制上的問題。” “為了生存,藥品市場的競爭早已不是單純的質量與品種的競爭,而更多的是折扣高低的競爭。要想你的藥能進醫院、藥店,就非得把本來只有1元錢的出廠價報到10元、20元,以留下更
多的回扣空間吸引醫院,于是就出現了價格越高越好賣的這種有悖于市場競爭規律的怪現象。”儲亞平委員說。 儲亞平委員認為,降低“虛高”藥價,必須依靠國家從制度上對現行的藥品生產和流通體制進行改革,靠各級政府強制性法令加以調整。 “必須在藥品集中招標采購的同時,按照其他商品的運行規律,實行加稅順價銷售,才能有效解決這一問題,實現降低藥價的目標。”儲亞平委員建議。 同時,價格管理部門要對廠家申報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核,通過舉行價格聽證會等方式,確保所定價格與藥品的價值相一致。嚴把新藥特藥的審批關,防止用換包裝、換藥名抬高藥價。“徹底執行醫療改革,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開管理,改變以藥養藥的局面,提高醫務人員待遇,充分體現‘醫’的價值”。 為了消除藥價“虛高”黑幕,高春芳委員建議,由國家主管部門牽頭,成立專家等組成的藥品定價委員會,專門負責國家藥品價格的制定。對于常用藥、搶救用藥等與廣大患者密切相關的藥品,應該通過召開聽證會、建設電子交易平臺等措施,增強藥品定價管理的科學性和透明度。李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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