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近日,煙臺萊山某銀行職工張娟(化名)因貪污公款10萬元,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令檢察官驚訝的是,這名獨生女走上犯罪道路,原因竟是她瘋狂花掉家中存款10萬元后,竟拿公款充“私”。
張娟的家庭環境優越,作為獨生女,受到父母溺愛。中專畢業
后,她成為萊山區某銀行的一名綜合柜員,2003年,父親將一筆存款交由她存在銀行里。張娟結交不少朋友,常去吃喝玩樂,每個月不足千元的工資根本不夠花,她就偷偷地從家里的存折上往外取錢,一年左右的時間,她瘋狂地花掉了10萬元。2004年7月,家里要買車,父親讓她把存折上的錢提出來。張娟不敢告訴家里已經花掉10萬元,偷偷利用職務之便,從公款里取出10萬元交給了家里。1個月后,單位清點賬目時發現少了10萬元,立即進行調查。張娟知道后,將案發當天的監控錄像偷偷抹掉。作案心虛的張娟每天在膽戰心驚中度日,當單位領導進行談話排查時,她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于在翔張梅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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