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土資源部南京地質礦產研究所主持的《長三角地區地下水資源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日前完成。調查顯示,由于過量開采地下水形成“地面沉降”,造成長三角地區經濟損失近3150億元。據悉,蘇浙滬三省市地礦部門聯手開展的此項調查,先后經歷了4年時間,總投資超
過2000萬元。
長三角地區地面沉降最主要的原因是過量開采地下水。據此次調查負責人、南京地礦所副所長郭坤一研究員向記者介紹,在長三角(長江以南)10萬平方公里的范圍內,因為長期超采地下水,引起了區域性地面沉降與地裂縫等地質災害,區內三分之一范圍內累計沉降已超200毫米,面積近1萬平方公里。其中上海市是我國發生地面沉降現象最早、影響最大、危害最嚴重的城市;江蘇省的蘇、錫、常地區,浙江省的杭、嘉、湖等地已經形成三個區域性沉降中心,最大累計沉降量分別達到2.63、1.08、0.82米,形成了三個大“漏斗”。
郭坤一說,地面沉降是一種緩變的地質災害,既會造成市政基礎設施、道路橋梁,港區碼頭、地下管線和深井等直接損失,也會造成運力下降、擋潮和排水等間接損失。經評估,長江三角洲地區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經濟損失共計為3149.71億元。為監控“地面沉降”,中心設在上海的“長三角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已基本形成,預計到2007年可以監控到長江以北地區。(張良旺)
名詞解釋
地面沉降一種由多因素引起的地表海拔緩慢降低的現象。在美國50個州中,大約有24個州由于開采地下水、石油和可燃性天然氣而產生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意大利的威尼斯,素有“水都”之稱,地面沉降非常嚴重,著名的市政府大樓羅內丹宮已下沉了3.18米。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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