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吉林分行:詐騙總金額為3.2億元農行包頭分行:涉案金額1.1億元 綜合新華社電 建設銀行有關負責人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披露了建行吉林省分行兩起重大案件的處理情況及責任追究情況。與此同時,銀監會也公布了內蒙古銀監局最近嚴肅查處了農業銀行包頭分行重大違
法經營案件。 建行嚴處36名責任人
這位負責人介紹說,2005年2月22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三年前發生在建行吉林省分行原營業部所轄的朝陽支行、鐵路支行的一起金融詐騙案作出了一審判決。此案發生在1999年12月至2001年4月間,當時詐騙團伙以長春市銘雨集團為掩護,拉攏腐蝕銀行工作人員,采取各種手段,進行詐騙,詐騙總金額為3.2億元。
2003年初,建設銀行對此案內部涉案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36人作出了嚴肅處理。其中,吉林省分行副行長兼營業部總經理楊森被撤職,總行在全行范圍內對吉林省分行予以了通報批評。涉案的原鐵路支行副行長郭強、朝陽支行營業部原主任于文輝等6名內部涉案人員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在此次審判中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
近期,有媒體報道了建行吉林分行有官員涉嫌攜800萬美元外逃。此案系2004年12月,建行吉林省分行在機構整合中自查發現原長春市分行(后省分行營業部)國際業務部原負責人王興泉涉嫌挪用資金,立即向司法機關報案,向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并積極協助將涉案人移送司法機關,并無人員潛逃。現已初步查明,此案主要發生在1997年間,司法機關已經依法查封扣押了涉案企業的部分財產。
43人受到責任追究
內蒙古銀監局公布,現已查明農業銀行包頭分行涉案資金累計98筆、涉案金額11498.5萬元。目前,已有43人受到責任追究。
據介紹,根據銀監會部署,內蒙古銀監局2004年針對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現狀和風險狀況,組織開展了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擔保貸款的現場檢查。包頭銀監分局在對農業銀行包頭市分行進行現場檢查中發現,從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農業銀行包頭市匯通支行市府東路分理處、東河支行,包頭市達茂旗農村信用社聯社所轄部分信用社的人員與社會人員相互串通、勾結作案,挪用聯行資金、虛開大額定期存單、辦理假質押貸款、違規辦理貼現、套取銀行信貸資金,謀取高息。
內蒙古銀監局對涉案機構進行了嚴肅查處,對農業銀行包頭市匯通支行、東河支行分別給予50萬元、25萬元的罰款,同時對案件相關責任人提出紀律處分意見,責成有關單位對43名責任人進行處理。